摄像头补充更新项目
竞争性谈判失败(废标)公示
2025年4月25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摄像头补充更新项目”竞争性谈判评审会,现将谈判评审相关情况及谈判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摄像头补充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YAPPA-W3001
三、评审专家
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李秋云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
全国安防生物特征标委会 侯鸿船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
某休所 胡建成正高级工程师(技术专家)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 王玲雁正高级工程师(经济专家)
中建一局安装公司 刘哲宏正高级工程师(经济专家)
四、询价过程情况及询价失败(流标)原因
截止到4月25日上午9时30分,本项目参加报价单位共计4家,分别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97600.00元;浩博泰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98530.00元;北京长信泰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报价90001.00元;北京万通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99500.00元。
谈判小组按竞谈价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办法,分别对4家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了资格性、符合性审查,3家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其中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浩博泰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报价文件中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资格性审查内容第6条 “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作无效标处理;北京万通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文件中没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资格性审查内容第6条 “报价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作无效标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和部队有关规定,竞谈小组认为,本项目有效报价仅有1家,不具备竞争性,本项目竞谈失败(废标),建议采购单位需求方不应指定设备的品牌型号,进一步完善并更改竞谈文件中技术要求,重新进行采购。
上述谈判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谈判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报价人做出书面答复。
五、公示时间
2025年4月29日上午8时至2025年5月7日下午17时30分
六、质疑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10-66363273 1851006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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