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P-DY-20250507-000010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物业税务顾问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1
税务顾问服务
1
项
6%
2025-05-24
浙信大厦
浙江浙能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税务顾问服务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浙江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2024年度为我司提供税务顾问服务,合同履约过程中,中瑞公司选派2名持证税务师提供税 务顾问服务,税务师思路清晰,表达准确,耐心细致,注重 时效性,积极组织税务培训,讲解最新税收法规政策,切实解决公司税务问题。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中瑞公司对于这能物业税务顾问需求了解详实,税务统筹连贯合理,同时,经过市场 价格对比,发现税务顾问服务市场价格波动小,为确保税务 服务工作的持续推进,选择续签合同。鉴于本次采购项目符合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40条,第9点“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5年。”的相关规定。特此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税务顾问服务。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5号黄龙恒励大厦四楼401-404房
八、公示有效期: 2025-05-07 至2025-05-12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王工
电话: 17816871030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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