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5-06-1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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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190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管〔2025〕2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25〕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S302永福樟峡至陆朝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桂林市永福县境内,拟建项目设计起点位于永福县永福镇樟峡村,起点桩号为K258+126,路线沿线经过永福县城、塔脚屯、黄岭村、大屯村等县乡村屯,设计终点位于广福乡陆朝村K270+673处,路线全长12.547公里,其中市政路段K258+755~K263+035为4.28公里不进行改建,实际改建长度为8.267公里。2.2技术标准:2.2.1技术等级:二级公路。2.2.2路基宽度:K258+331.14~K258+755为9m;K263+035~K263+560为10.5m;K263+560~K270+673为8.5m。2.2.3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关键工程节点工期要求:/。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各项技术指标以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2.5 最高投标限价:2678.2109万元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如下列表所示:标段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量№1K258+126~K270+67312.547现浇 C20 混凝土边沟:975立方米;C20 盖板边沟:1250.8立方米。防护工程:11071.05立方米;20厘米厚掺2.5%水泥大粒径级配碎石基层:45273.4平方米;1.5厘米厚石油沥青同步碎石封层:45720 平方米;6厘米厚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45720平方米;4厘米厚ARAC-16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45720平方米;5厘米厚 ARAC-16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表面层:18511.9平方米;管涵:147米/14 道。盖板涵:72.8米/7道;桥梁钢护栏(隔离栏):409.8米;钢筋混凝土防撞护栏:50米;路侧波形梁钢护栏:7494米;路面标线:4063平方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有效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企业;如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家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则无需分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2财务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3年中(指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指标中流动比率应不小于1。(2)投标人2023年的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 90%。(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资产负债率(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3.3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方满足均认可):具有在最近5年中(项目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的签订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至少成功完成过一个建设规模8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6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注:①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通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③必须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截图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④公路改扩建工程是指在现有公路的基础上,为提高技术等级、通行能力或改善技术指标而进行的公路建设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符合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⑤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提供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出具的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⑥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3.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发现投标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3.5.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3)自2020年6月1日之后(项目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的签订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至少担任并成功完成过一个建设规模8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累计担任并成功完成过16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3.5.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2)自2020年6月1日之后(项目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的签订日期在2020年6月1日之后)至少担任并成功完成过一个建设规模8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或累计担任并成功完成过16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和桥梁工程,养护、维修工程项目不算)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注:“路桥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铁路、土木工程、隧道工程、市政桥梁工程等专业均可)3.5.3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随时撤离承诺书。)3.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7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2022〕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5.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8日 00:00 时至2025年07月08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图纸获取方式: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0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6.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6.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6.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6.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6.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7号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邮编:541000邮编:530001联系人:李工联系人:余静电话:0773-3606180电话:0771-2023902传真:0773-3833521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交易服务电话:0771-8600403行政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行政监督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行政监督电话:0771-21151102025年06月18日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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