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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公告
公告名称: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响应的公告
所属地区:
江苏
发布时间:
2025-11-01
详细内容:

经省监测中心与气象台会商研判,受本地污染累积和上游污染输送共同影响,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进一步变差,空气污染持续加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通政办函〔2024〕7号)要求,自11月1日11时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南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室外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工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绿色生活,节能减排,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适当调低空调温度。驻车三分钟以上时及时熄灭发动机,控制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绿色出行,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汽车等方式出行。

绿色消费,尽量减少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及其他溶剂型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重点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6%、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

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积极对接省电力公司协调本市电力生产企业发电机组调停工作计划,做好电力调度工作,确保优先使用煤耗低、煤质好的发电机组。

结合实际情况,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加大对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施工场地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1.工业减排措施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严格落实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工业企业停止各类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2.扬尘减排措施

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露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作业。

暂停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洗刨、道路沥青摊铺、土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且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

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频次,每日上午、下午各不少于2次;加大施工工地进出口冲洗力度;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覆盖。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散货物料码头、堆场和搅拌站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抑尘工作。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气温在4摄氏度以上时,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每日不少于2次机扫、2次洒水(或冲洗)。

3.机动车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设立路检巡查点,重点查处道路冒黑烟、蓝烟等异常工况车辆。

4.其他措施

停止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防腐维护、交通标识刷漆、室外喷涂粉刷、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

城市建成区储油库、加油站8:00至18:00停止汽油装卸作业。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露天烧烤。

禁止烟花爆竹燃放。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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