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上海区域商砼公司2025年11-12月份减水剂采购招标公示
公告名称:
上海区域商砼公司2025年11-12月份减水剂采购招标公示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11-03
详细内容:


上海区域南通海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拟组织对通州新材料、江苏建材、如皋新材料、张家港建材4家公司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份减水剂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人,现将招标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业务概况
1.招标名称:通州新材料、江苏建材、如皋新材料、张家港建材4家公司减水剂采购招标。
2.合同执行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标的物、数量及质量(技术)要求及交货方式等
(1)标的内容:混凝土生产用减水剂。
(2)招标数量:总量1400吨,分别为:通州新材料(本站)200吨、通州新材料(泰林站)300吨、江苏建材200吨、如皋新材料150吨、张家港建材(本站)300吨、张家港建材(和记站)250吨。(具体以各单位实际需求为准)
(3)品质要求:
含固量≥10%;减水率≥25%;以C30等级混凝土为基准,掺量≤2.0%;净浆流动度≥220mm;坍落度经时损失:1小时损失≤10mm,2小时损失≤20mm。
除满足上述主要技术指标外,产品质量标准符合GB8076-2008相关要求。
(4)交货方式及地点:
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车辆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具体见招标文件。
(5)验收数量:
以需求单位地磅过磅数量为准,
二、招标方式
通过海螺水泥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能开具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
2.投标人须为混凝土用减水剂专业生产厂家,具备较好技术服务和物资保障能力。
3.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5.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不接受任何个人挂靠他人企业参与投标。
8.凡有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以及恶意欺诈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招标、以及投标申请人的报名方法和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下午18:00)前,登陆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平台网址:srm.chinaconch.com)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上传提供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在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上传:包括但不限于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满足供应招标标的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可附单位经营业绩介绍等文字说明)进行报名申请。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材料中的真实性予以进一步核实。
注:报名材料均需要盖章扫描上传招标采购平台。
五、联系方式
1.招标牵头单位:南通海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业务联系人:满先生18160806099 朱先生13646247956
六、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0553-2598265
2025年11月1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