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比公告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拟实施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历史档案数字化及整理项目(项目编号:4000-CIP20250056),现就本服务项目以公开询比方式选定成交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提交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内容
详见《项目需求书》。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响应人须提供由区级或以上档案局出具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回执》。
3.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完成过2个或以上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档案数字化相关项目),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项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及其他关键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各响应人请于2025年11月4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月11日8时,自行到广州发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下载询比文件。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税金、税费、交通、医疗、保险、饮食、住宿、需用户配合产生的费用等相关费用。
2、请按照四、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单价形式报价,报价已充分考虑人工工资、福利上涨、加班、以及政策性因素(除税率政策变化外)引起费用的变化,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如报价后及合同执行期间遇到国家税率调整,则以报价人原含增值税报价所对应的不含增值税价格为基准,按最新的税率修正其含增值税报价。
3、本项目发包人设有控制价,控制价为23.8万元(不含税),不含税响应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该响应报价将被否决。
(五)、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响应文件要求
1、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在要求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扫描件等)盖章。
(2)报价函(签字、盖章)。
(3)承诺函(签字、盖章)。
(4)为满足评审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要求详见四、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须制作成签字盖章版的文档后,以清晰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到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报价界面的附件栏。
2、递交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密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8时前,逾期拒收。响应人须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在截止时间之前在线报价,并在附件上传盖章版扫描件响应文件。
3、报价人与其他报价人的报价文件电脑机器特征码不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检索信息为准),否则其报价均无效。
4、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下载询价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七)、潜在报价人或报价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4楼,邮编:510623
联系人:何工,联系电话:(020)37852069
(八)、报价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可以在收到或应当受到异议答复书的10日内,书面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起异议申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32楼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 号发展中心 24 楼 2407
邮编:510623
联系人:何工
电话:020-37852069
邮箱:heziy@gdg.com.cn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11月4日
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拨打服务专线:020-378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