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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新星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公司河南南阳河南油田江河矿院8.15MWp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光伏储能器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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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中石化新星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公司河南南阳河南油田江河矿院8.15MWp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光伏储能器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南 |
发布时间: |
2025-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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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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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南公司河南南阳河南油田江河矿院8.15MWp光伏发电新建项目光伏储能器(招标编号:NZZ251118-2969-103405)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新星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光伏储能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河南公司河南南阳河南油田江河矿院8.15MWp光伏发电新建项目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光伏储能器
1.000
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人应是标的物集成商(具有研发和组装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与储能系统相关(须提供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电芯业绩:累计2GWh及以上的单体容量≥314Ah电池(电芯)的供货业绩,或累计2GWh 及以上的应用投标人自有品牌单体容量≥314Ah电池(电芯)储能系统的供货业绩。相关业绩证明包含合同、显示容量页、电池(电芯)品牌信息页、签章页、发票(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或买方盖章的验收证明。投标人应是相关业绩主体,或者是业绩主体的子(分)公司,或者与业绩主体属于同一集团公司(持股比例均超过50%),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自2022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的储能系统供货业绩:累计1GWh 及以上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至少包含电池预制舱、PCS)成套供货业绩(含电网侧、用户侧、电源侧、调频系统等),其中至少具备1个单体项目容量不低于200MWh 储能项目业绩。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包含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显示容量页、供货清单页、签章页、发票(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或买方盖章的投运证明。投标人应是相关业绩主体。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1.投标人选用的储能专用电池单体应满足:电池单体容量≥314Ah。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方案中选用的储能专用电池单体、电池模组和电池簇具有CNAS/CMA认可的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GB/T36276-2023 《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或认证证书。
(2)投标人投标的产品单个项目只能使用唯一品牌的电池单体,且不允许使用梯次利用电池;电池生产日期不得早于项目实际供货日期超过3个月;电池模块内电池单体采用只串不并的方式。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3)用户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对电池单体和电池模组按照最新的GB/T 36276、电池管理系统按照GB/T 34131进行抽检测试,项目所在地电网对抽检标准及数量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当地电网要求执行。若抽检不合格,相关责任、后果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4)投标人投标方案中选用的PCS应符合GB/T34120、 GB/T34133,应提供由CGC、CQC、TUV、UL等权威检测认证机构之一出具的的型式试验报告和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
(5) 投标人提供投标方案中选用的CNAS/CMA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符合GB/T 34131《电力储能用电池管理系统》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投标人选用的第三方电池管理系统,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使用授权书。
(6)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方案中选用的能量管理系统具有CNAS/CMA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方案中选用的变压器具有CNAS/CMA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或型式试验报告(变压器容量2500kVA或以上)。
(8)投标人提供投标方案中选用的储能消防系统关键部件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合格证书或认证证书(包括但不限于气体探测器、温度探测器、防爆排风、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报警器)。
(9)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测试平台(支持电池+BMS+PCS+EMS全系统调试)支持储能系统出厂前进行系统联调工作。电池预制舱(柜)出厂前应完成吊装、承重、试运行试验。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10)投标人承诺按照GB/T 36548 标准配合完成并网验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11月6日17时15分
至
2025年11月13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卢古琴。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7.异议投诉管理
异议投诉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异议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至异议投诉办公室。
8.投标说明
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新星河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王凤山
联系人:
卢古琴
电 话:
13938307376
电 话:
021-58661233(优先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
wfs123@126.com
电子邮件:
wzlugq@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年
1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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