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台门、玻璃贴、车内品牌专列等广告位租赁项目整体招租 |
|
公告名称: |
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台门、玻璃贴、车内品牌专列等广告位租赁项目整体招租 |
| 所属地区: |
重庆 |
发布时间: |
2025-11-10 |
|
详细内容:
|
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台门、玻璃贴、车内品牌专列等广告位租赁项目整体招租
2小时前招标公告-公告网上竞价重庆 - 铜梁区
基本信息
省份/直辖市
重庆
地区
铜梁区
所含内容
铁路招标
正文
导出pdf
标的名称
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台门、玻璃贴、车内品牌专列等广告位租赁项目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
202510002164
租赁底价
7.716 万元/年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1-10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5-11-21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铜梁区
资产类别
广告租赁
招租方承诺 标的简况 招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招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台门、玻璃贴、车内品牌专列等广告位租赁项目整体招租
标的地址
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站台及列车
租赁底价
7.716 万元/年
租赁期限(年)
1
租金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免租期
无
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招租用途
商业广告发布
类别
广告
规格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否
移交时限
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渝金汇评咨【2025】0026号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2025-03-12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踏勘联系人
徐老师
联系电话
02389383193
三、招租方简况
招租方名称
重庆璧铜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
重庆璧铜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备案机构
-
四、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一、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龙城天街站台门、玻璃贴、车内品牌专列等广告位租赁项目整体招租,详情见附件《重庆市郊铁路璧铜线整体招租明细表》。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信息披露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双方按照招租底价与合格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一次性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重庆联交所服务费:重庆联交所服务费按国有资产出租项目收费标准收取(不足1000元按照1000元收取)。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
八、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电费、广告制作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九、标的招租用途为商业广告发布,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改变用途,承租方对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承租方要预留位置用于公益广告等信息发布。承租方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招租方负责在承租方付清标的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重庆联交所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期起算时间以签订租赁合同确定的时间为准。标的其他未尽事项由租赁双方自行约定。
十一、租赁期满,承租方须无条件交回该资产,由招租方重新挂牌招租。
十二、标的未经招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承租方资格条件
-
交易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铜梁分中心
交易机构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电话
023-45876598
附件下载:
ed8906d9e7dcd53a46177359fa122693_3
414/mAZ1apoBJ4i9JSOwV4oa.html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