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MYBJC-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6、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MYBJC-1 | 同时具备: 1、近5年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项目; 2、近5年完成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还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3、一个合同协议书中包含多个项目的高边坡监测项目的只作为一项高边坡监测项目业绩进行认定;一个合同协议书中包含多个项目的地质灾害评估项目的只作为一项地质灾害评估项目业绩进行认定;一个合同协议书中同时包含高边坡监测和地质灾害评估的,可根据项目内容分别进行认定。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6、高边坡是指:根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路基填土边坡高度大于20m的高路堤,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或岩石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的深路堑。 7、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查、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MYBJC-1 | 项目负责人(监测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2、近5年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高边坡监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地质灾害评估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2、近5年担任过1个地质灾害评估咨询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上述人员应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标有履约完成时间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且业绩证明材料能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人还需提供上述主要人员2025年3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完成时间为准。 6、高边坡是指:根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路基填土边坡高度大于20m的高路堤,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或岩石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的深路堑。 7、地质灾害评估咨询项目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地质灾害技术咨询或开展勘查、设计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作。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MYBJC-1 | 1、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 2、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未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章或签名章。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5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承担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