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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含社康)中药饮片配送、代煎及临方制剂加工服务采购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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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含社康)中药饮片配送、代煎及临方制剂加工服务采购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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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发布时间: |
2026-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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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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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含社康)中药饮片配送、代煎及临方制剂加工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GDL2026000004(0868-2643ZD056F)2.项目名称: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含社康)中药饮片配送、代煎及临方制剂加工服务采购3.项目预算:人民币600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600万元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龙岗区第八人民医院(含社康)中药饮片配送、代煎及临方制剂加工服务采购 1 项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①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②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③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除单一来源采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09:00~2026-02-09 10:0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监管)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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