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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10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1-29
详细内容:
【附件 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自行采购

项目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项目名称





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采购部门





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预算金额(元)





95万元,拟委托两家检测机构,

投标上限价均不超过47.5万元









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及时掌握我区建材产品使用情况,现结合区“高质量高颜值”建设要求,根据省市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加强建材产品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现拟采购2026年光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检测服务。

(二)采购数量:2家,分为A标段、B标段。其中A标段检测单位负责新湖、公明、马田街道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B标段检测单位负责凤凰、光明、玉塘街道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

(三)服务内容:

1.协助采购单位制订工程监督抽检工作计划,提出重点检测监控项目,并提供技术服务。

2.我站组织第三方人员配合现场进行抽检取样,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实验室进行检测;或我站现场抽检取样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检验检测完成后需在检测结果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告知我站(告知方式可采取电话、电子信件、或纸质报告送达),同时需在检测结果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纸质报告送达至我站抽检人员。

3.结合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在采购单位监督人员的见证下,结合施工进度进行抽检,后续及时动态更新检测台账。

4.将检测不合格材料、检测不合格较集中的检测对象,或检测参数、多次出现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工程等情况以及其它应告知采购单位的相关事项,第一时间报告采购单位。

5.特殊情况下,需无偿完成采购单位临时交办的监督抽检相关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具体技术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

4.满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启用新版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的通知》相关要求,完成对接新版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









商务需求





(一)合同期限:一年

(二)投标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通过邮箱发送投标文件。(邮箱地址:gmzajz@)

(三)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8:00。









项目联系人:黎工

联系方式:0755-23416413;gmzajz@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6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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