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组织部档案数字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组织部档案数字化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53A00726001014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组织部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单价控制价为0.5元/A4幅面(单面),按实际加工量乘以成交单价据实结算,180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一)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
完成每年新增干部人事档案及其散件材料整理、数字化并准确导入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散件材料准确归入档案,完善相应目录信息。
(二)部机关档案数字化制作
完成省委组织部机关新增档案整理、数字化并准确导入文书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档案材料按照《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组织部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立卷归档,完善相应目录信息,能够通过省档案局接收入库检验并正常移交。详细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甲方对中标方年终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提前中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备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可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注:成立未满2个月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缴款证明或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