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04-5/2026-00026
分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东方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6年01月29日17:51
名称:东方市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第1号)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2026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部属师范大学的海南籍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时间地点
招聘会定于2026年1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海南中学高中部(海口市琼山区大路街187号)举行。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学校
学科分布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教育技术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心理学
学前教育
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
1
1
1
1
1
5
东方市东方中学
1
1
1
3
东方市铁路中学
1
1
东方市八所中学
1
1
1
1
1
1
1
1
8
东方市民族中学
1
1
1
3
东方市琼西中学
1
1
东方市西大实验学校
1
1
东方市第三实验学校
1
1
1
1
1
1
1
7
共计
3
4
5
3
3
4
2
3
1
0
0
0
1
0
29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招聘学科所需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东方市招聘展位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现场提交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就读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学业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免冠彩色半身照4张(背面写上报考学科、姓名);
5.提供能反映个人能力的资格证书、个人荣誉、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6.填写《东方市招聘2026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1份。
7.应聘者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温馨提醒: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面试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教材解读能力、课堂组织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依据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统一指定一所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个人自行负责。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入围体检人员需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表现证明。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并纳入我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进行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若需调离我市,须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申请。
六、待遇
被录用的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同类人员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通过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TOP】【页面】【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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