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年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名称:
年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安徽
发布时间:
2026-01-29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年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2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ASZB-QY-2026-008

2、项目名称:年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

3、预算金额:11万元/年

4、最高限价:11万元/年

5、采购需求:年陡镇兽医社会化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到期后,如无违约行为,可顺延续约,若遇特殊情况,再行上会决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配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4、已从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30日起至2026年2月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恒生阳光城S1栋48号302室)或电子邮件获取(如供应商以电子邮件获取采购文件,须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定(QQ邮箱:安徽庆余3530959365@),未先联系而自行发邮箱的不予认可,视同采购文件获取不成功,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3、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报名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

(4)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电子邮箱;

注: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3530959365@

五、开启

1、开启时间(评审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评审地点):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4、发布媒体: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当涂县年陡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205国道与北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宋军0555-290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庆余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恒生阳光城S1栋48号

联系方式:18055594032、18055514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冬蕾

电话:18055594032、18055514362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油田招标投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