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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747亩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747亩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1-30
详细内容:
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747亩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512-440118-04-01-776590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747亩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747亩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

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67.747亩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地铁13号线沙村站北侧。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总用地面积为45,164.66㎡(折合67.747亩),其中可建设用面积45,164.66㎡(折合67.747亩)。总建筑面积166,819.79㎡,其中可计容建筑面积112,911㎡,包括高层住宅107,470.33㎡、商业3,707.09㎡、公建配套社区服务中心1,002.76㎡、消防控制室60㎡、物业管理用房225.82㎡、值班室30㎡、快递送达设施15㎡、其他(非公建配套,地下室风井及楼梯等)400㎡;不计容建筑面积53,908.79㎡,包括地上不计容面积7,129.08㎡,地下不计容面积46,779.71㎡。机动车车位1366泊,非机动车停车位1,127泊。





招标内容

2.6.2.1勘察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满足设计需要的岩土工程勘察等工作,基坑支护工程及桩基础施工时应根据地质条件及桩基形式进行超前钻勘察(如有);岩土工程勘察等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勘察勘探类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配合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委托专业检测单位进行土壤氡浓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地质勘察报告、超前钻(如有),地质勘察必须满足设计需要。(详见地质勘察任务书)

2.6.2.2工程设计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包含设计各阶段(方案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等)的各项工作,技术文件编制及各类相关专题研究、现场服务等(详见设计任务书)。

2.6.2.3工程实施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树木迁移、管线迁移、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外立面工程、地下室地坪、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门窗工程、燃气工程、智能化工程、人防工程、室内装修工程、电气工程、安装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及环保工程、绿化工程、永久用水工程、永久用电工程、充电桩工程、标识工程、电梯工程、道路工程、临时用水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临时道路工程、临时围墙工程、临时排水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标识标牌工程、抗震支架工程、场地外支护工程(红线外放坡)、周围房屋安全鉴定(如需)、5G通信信号覆盖、信报箱工程、永久用电红线外接驳及管廊工程、配建道路、红线外绿地景观整治(含红线外配建防护绿地整治及复绿施工)、钢结构、挡墙支护、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承包人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通水、包通电、包通气、包验收及交付小业主、包保修、包造价控制、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移交、包施工范围内的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详见施工管理任务书,具体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6.2.4其它:1)负责属于本项目范围内的报批报建,派出专岗负责按发包人要求做好项目的相关报批报建工作、与相关权属单位及施工全过程的沟通协调,满足相关权属单位接收本工程的要求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为止。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节能、人防、防雷、质量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本合同的实施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2)除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收取的报批报建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外,其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另外支付。

2.6.2.5工程内容:详见《地质勘察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施工管理任务书》。

2.7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为1231日历天。

(1)勘察工期:45日历天,具体勘察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2)设计工期:183日历天,具体设计工期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3)施工工期:暂定2026年 8月15日开工,竣工日期: 2029年3月15日 ;2029年8月13日交付完成,施工及交付工期1095日历天,以开工令下发为基准,竣工日期按开工令及施工工期推算。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00402.76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1.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壹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4)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延续核准审批意见的,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01-30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4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2-24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02-24 10:00:00

开标地点

第3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城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环城路南侧星启一街2号绿天然中心3楼302室





招标人联系人

黄香远

联系电话

020-61083629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020-8667356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32821156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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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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