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825304-5/2026-00013
分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东方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2026年01月26日16:33
名称:东方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无
主题词:无
东方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双组长、局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编制、公布和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目录;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增强局机关工作透明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同时成立了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推进信息公开落地落实。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政策规定、教育动态信息、教学教研等全面改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教育教学、职称评定、高考报名招生、中考报名招生、小学初中招生、教师资格认定等方面的内容。二是信息公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促使政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教育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564条,本年度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未产生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未接到有关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和诉讼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在便捷获取、智能交互等方面的服务功能仍有优化空间;二是面对法律法规更新与业务发展,部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与实务能力需通过持续培训予以巩固和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的便捷性和互动服务的智能化水平,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二是长期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培训与意识培养,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方市教育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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