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调整我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报价标准的公告 时间:2026-01-09 16:58:39 |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到--X打开,点击底部"发现"使用扫一扫功能即可将网页到朋友圈 各交易会员:近期,我中心接到会员企业反映我省地方储备竞价销售按照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的标准,不便于竞价方核算自身经营成本、平衡利润空间,底价成交或流拍的情况较突出,对于各级地方储备粮轮换提质增效、激励竞标客户参与竞价形成一定限制。建议我中心参照中储粮交易平台“竞价销售专场从标底价开始报价,按每吨5元的价位递增报价”的标准进行调整。当前我省各级地方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报价标准是按照《云南省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规则(试行)》(云粮办发[2017]13号)第二十三条“竞价销售粮食按每吨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执行。为进一步优化云南省各级地方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工作,促进提高竞价销售交易中标率,激励竞标客户参与竞价,实现提质增效。经充分讨论和研究,决定将当前我省各级地方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报价标准,调整为每吨5元或5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食用油销售报价标准不变,继续执行50元或50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2026年1月14日(星期三)开始执行。请各交易会员及时知晓并相互转告,同时望广大会员积极对我中心交易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871-65881791 国家粮食云南交易中心2026年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