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与水平,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拟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推进金秀瑶族自治县2026年乡(镇)“善行驿站”建设,启动社区“慈善互助社”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金秀瑶族自治县2026年基层民政服务项目
二、购买主体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三、购买内容
(一)在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不低于7个乡(镇)民政服务站,提供对低保、特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精神障碍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等民政服务对象的关心、关爱访视服务;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宣传,享受权益的宣传服务;开展应急救援,关爱宣传、公益慈善帮扶等服务;协助指导、监督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二)建设7个“善行驿站”,配合指导村(社区)建立2个“慈善互助社”,负责“善行驿站”“慈善互助社”相关制度上墙工作,确保服务规范有据可依。
(三)保障项目服务人员权益,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每年发放2次以上过节费(全年不低于500元/人)。
四、购买服务时间
一年,具体时间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叁拾柒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374250.00元,以实际服务情况为准)。
(二)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项目资金。
六、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七、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2em; height: 1.5em; margin-top: 8px; margin-bottom: 8px;">八、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3.报价清单;4.法人公共报告(包括“信用中国”上的严重失信记录、“”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
(二)文件格式:1.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交报名文件可视为无效;2.使用A4纸,一式两份;在密封袋封口处粘贴密封条,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九、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日-2026年2月6日,8: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秀水路1号民政局二楼综合股。
报名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条件处理)。
十、联系事项
覃依凡:0772—6218523。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