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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长乐社区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招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名称: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长乐社区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招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宁波
发布时间:
2026-02-02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长乐社区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 class="bookmark-item uuid-1595988328924 code-25011 addWord date-time-selection-cls">2026年02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NBHSWCS041

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长乐社区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等综合服务管理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90000

最高限价(元):79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9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2)年度预算金额790000.0元/年。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及政策因素、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class="t-indent-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02日2026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02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六)[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南门上)]。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曙区高桥镇商会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2823018

质疑联系人:张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2823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晖、蒋双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279

质疑联系人:王莹巧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5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2楼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class="mt-32">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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