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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公告名称: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所属地区:
云南
发布时间:
2026-02-04
详细内容: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4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标段编号:YNBBFA20260129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曲靖电信综合楼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保证大楼及人员消防安全,需按现行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等标准、规范要求,拟对大楼增设一套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成项目的相应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并达到国家相应规范要求和采购人的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项目预估金额为1322386.27元(不含税),以成交金额为准。



    1.2.3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云南省地方相关设计标准规范,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合格;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及云南省其他现行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1.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竣工验收合格。



    1.2.6质保期: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7服务地点:云南省宣威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







5







宣威市







6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工程设计服务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20000元







/









2







消防装备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848739.70元







/









3







工程施工服务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435143.70元







/









4







工程施工服务-安全生产费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8702.87元







/









5







检测费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9800元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询比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8)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响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



(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检查资质: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2.1.6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消防设施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1.7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1.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9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4)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至少3人,且安装技术人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低压电工证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注:上述(1)到(4)的人员不得复用。



    2.1.10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消防系统施工或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80万元。



    注: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02月1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17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84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博路明晔中心9楼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邮    编:







/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 系 人:







王媛









电    话:







0874-3319000







电    话:







1992384097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y2242278578@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4日



 



 



询比标包文件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标段编号:YNBBFA20260129000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曲靖电信综合楼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保证大楼及人员消防安全,需按现行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等标准、规范要求,拟对大楼增设一套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完成项目的相应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工作,并达到国家相应规范要求和采购人的验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项目预估金额为1322386.27元(不含税),以成交金额为准。



    1.2.3标包划分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云南省地方相关设计标准规范,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合格;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质量标准及云南省其他现行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备案。



    1.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竣工验收合格。



    1.2.6质保期: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24个月。



    1.2.7服务地点:云南省宣威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2025年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宣威通信枢纽楼新建消防自动喷水系统EPC项目







-







5







宣威市







60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成交份额为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备注









1







工程设计服务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20000元







/









2







消防装备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848739.70元







/









3







工程施工服务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435143.70元







/









4







工程施工服务-安全生产费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8702.87元







/









5







检测费







最高不含税响应限价:9800元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在本项目中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应当具备承担询比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5)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8)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响应,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响应,出现上述情况者,其响应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响应将被拒绝。



(9)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响应、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检查资质: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2.1.6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专项(消防设施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1.7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乙级(含)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2.1.8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9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4)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至少3人,且安装技术人员须同时取得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低压电工证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2025年7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单位须为响应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响应,须为联合体内承担施工工作单位人员)。



    注:上述(1)到(4)的人员不得复用。



    2.1.10供应商应提供至少1个2023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消防系统施工或消防系统维保项目),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80万元。



    注: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为证明材料的,须提供框架合同的关键页及对应框架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自2024年02月1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04日17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09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翠峰东路84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南博路明晔中心9楼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邮    编:







/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 系 人:







王媛









电    话:







0874-3319000







电    话:







19923840974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wy2242278578@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4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04 13: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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