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教育学院保安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青萍路242号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控制价:249600元(人民币)
5.服务期限:1年(2026年度)
6.招标范围:从已入围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保安服务供应商中遴选
二、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长春教育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保安公司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质:具备吉林省公安厅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含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合同履行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学院签订保安服务合同。
五、询价流程及时间安排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至12月31日(星期三)16:00前
3.响应文件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00前。(2)递交地点:长春教育学院东校区(绿园区青萍路242号)319室。(3)递交要求: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将填写的报价函及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管理制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财务状况、相关业绩、信用记录、服务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档案袋密封后提交,需在档案袋封口处粘贴封条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派代表现场递交并签到,逾期不予受理。
4.评审会议:我院将于2026年1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分结果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于当日电话通知评审结果。
六、联系方式
韩艾霖,联系电话:0431-80526952/18946647919
附:《长春教育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长春教育学院
2025.12.29
附:
长春教育学院保安服务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1.门卫值守:按照学院的需要提供对学院出入口值岗,严格落实验证,检查登记等工作,并根据学院安排开展巡逻、守护任务。
2.安全防范:协助学院落实“四防一保”(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保安全)等安全措施,参与隐患排查与整改。
3.突发事件处置:协助学院依法妥善处理责任区域内各类突发事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等,做好学院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配合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工作方式
1.实行8小时工作制,具体岗位与时段按学院教学、办公及活动安排执行并提前公示。
2.执勤期间着装规范、语言文明、精神饱满、并配备必要的执勤装备。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须及时、具体、准确地向学院行保处及所属保安公司报告,并做好详细纪录。
4.执勤人员须熟悉岗位及周边环境、重点看护目标位置及安全管理要求。
三、执勤地点与人员要求
1.执勤地点:长春教育学院东、西两院;
2.上岗保安人数:8人。
3.人员资质:
(1)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证》上岗;
(2)无犯罪记录,入职前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近6个月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3)身体健康、体型匀称,年龄在18—55岁之间;
(4)退役军人或具有高校、事业单位保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队伍配置与管理
1.管理架构:供应商须配备专为该项目服务的项目经理、队长等管理人员;
2.培训体系:须有系统的岗前、年度在岗培训计划,内容包括法律法规、礼仪沟通、消防急救、防爆演练等;
3.服务标准:实行统一着装、装备、文明用语与服务流程
五、应急处置
(一)处置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协同联动、依法处置”原则,优先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及学院财产安全,避免事态扩大或次生灾害发生。
(二)常见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1.治安事件处置(如冲突斗殴、寻衅滋事等)
(1)现场响应:保安员发现事件后,立即上前制止(避免与涉事人员发生肢体冲突,优先采取劝导、隔离方式),疏散周边围观师生,划定临时警戒区域;
(2)信息报告:立即使用对讲机向学院行保处及保安公司报告,说明事件细节;若涉事人员不听劝阻或存在暴力倾向,同步拨打110报警;
(3)配合处置:待学院行保处人员或公安机关到场后,提供事件经过、现场照片等材料,协助开展调查;
(4)善后处理:事件处置完毕后,24小时内提交《应急处置台账》,注明处置结果及后续防范措施。
2.刑事案件处置(如盗窃、抢劫等)
(1)现场保护:发现案件后,立即封锁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保护现场痕迹(如脚印、物品遗留物等);
(2)紧急报告:第一时间向学院行保处、中标方主管中队长报告,同时拨打110报警,清晰说明案件发生地点、涉案人员特征(若明确)、财产损失初步情况;
(3)人员管控:若发现涉案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跟踪、监视等方式(不贸然抓捕),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人员动向;
(4)协助调查: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等工作,提供执勤记录、监控录像(若有)等线索,不得隐瞒或篡改相关信息。
3.自然灾害处置(如暴雨内涝、地震、大风等)
(1)预警响应:收到气象、地震等部门预警信息后,按学院要求提前加固执勤点门窗、清理排水口,准备应急照明、防雨物资;
(2)疏散引导:灾害发生时,立即协助学院组织师生向安全区域(如操场、空旷地带、抗震避难场所)疏散,优先帮助老弱病残孕人员;
(3)隐患排查:灾害过后,对执勤区域内的建筑物、围墙、电力设施等进行巡查,发现坍塌、漏电等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识,并报告学院行保处;
(4)应急支援:配合学院开展物资转运、人员安置等工作,服从统一调度。
4.火灾事故处置
(1)初期扑救:发现火情后,立即使用就近的灭火器、消防栓开展初期灭火(确保自身具备灭火能力,避免盲目施救);
(2)报警联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说明火灾发生地点、燃烧物质、火势大小,同时报告学院行保处及保安公司;
(3)人员疏散:协助学院引导师生沿安全通道疏散,禁止乘坐电梯,提醒师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低姿撤离;
(4)配合救援:消防部门到场后,指引消防通道、水源位置,提供现场建筑布局信息,协助开展灭火及人员搜救工作。
5.校园滋扰事件处置(如外来人员违规入校、闹事等)
(1)劝阻引导:发现外来人员无正当理由欲进入校园或在门口闹事时,先礼貌询问事由,耐心解释学院准入规定,引导其通过正常渠道(如联系对接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2)分级处置:若劝阻无效,外来人员存在强行入校、辱骂恐吓等行为,立即报告学院行保处;若存在暴力冲击、破坏设施等情况,同步拨打110报警;
(3)现场控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必要措施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避免其与师生发生直接冲突;
(4)后续跟进:事件处置完毕后,记录外来人员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事由),报学院行保处备案,后续加强该区域的巡逻频次。
六、应急保障
1.装备配备。须为保安员配备应急处置专用装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每执勤点不少于2具,定期检查压力值)、急救包(含止血带、纱布、碘伏等基础医疗用品)、防暴棍、强光手电、警戒带,装备清单及维护记录须报学院行保处备案,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更换过期或损坏物品。
2.培训演练。每季度组织1次应急演练,涵盖火灾、治安事件等场景,并纳入日常培训体系。
初审:孙 瑞
复审:苗春义
终审:魏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