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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抚顺石化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抚顺石化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2-06
详细内容:

抚顺石化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

抚顺石化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SH-WZ-CG-202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 招标人为 抚顺石化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
1、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工艺包一套(无物资分类码)。
2、重整脱烯烃精制催化剂(物资分类码A15010117),13.96吨。
3、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物资分类码A35070202),具体以工艺包设计数量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数量和价格。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数量、单价和合计总价,详见附件2《报价表》。其中重整脱烯烃精制催化剂中投标报价铂价格按照70万元/kg、钯价格按照50万元/kg计算,此价格为暂定价格。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文件中写明铂、钯单耗和定价方式、定价网站以及定价日期,合同签订后按中标人提供的定价方式、定价网站和日期确定铂、钯的价格和催化剂的最终结算价格。铂、钯的采购、加工过程中全部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1套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工艺包,包括专利/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工艺包设计、技术服务等,符合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项目技术要求。
(2)重整脱烯烃精制催化剂,13.96吨,签订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部正式计划和实际用量供货和结算。
(3)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数量由投标人按照工艺包设计自行计算,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数量和价格。签订框架协议,按照项目部正式计划和实际用量供货和结算。符合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项目技术要求。


使用功能:见《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采购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采购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采购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采购技术方案》及《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催化剂与专有设备内构件及工艺包安全环保要求》。
交货地点:按买方要求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工艺包设计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重整脱烯烃精制催化剂、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在2026年6月30日前,卖方按照买方需求的时间和数量到货。
付款方式:(1)工艺包:工艺包文件通过买方书面验收并完成资料归档,挂账后次月支付合同价款的70%;剩余合同价款的30%,待技术服务工作结束,装置性能考核通过买方书面验收并完成资料归档,次月一次性付清。
(2)重整脱烯烃精制催化剂和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合格并出具报告后挂账,挂账后次月支付货款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自买方挂账之日起计算,十二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专用合同条款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在抚顺石化公司重整及加氢装置炼油结构优化项目拟建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重整生成油液相加氢脱烯烃单元使用,装置开工后平稳运行6个月内进行标定,标定合格后买方出具标定合格报告。如标定不合格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标定不合格买方不支付货款,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货要求:催化剂、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如买方项目完成后有剩余,卖方必须无条件自行运走,按照买方实际用量结算。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数量由卖方自行计算,如高效混氢器及配套设备投标数量未满足买方实际要求,由卖方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其他特殊要求:合同签订后,在买方实际生产使用过程中,如中标人的催化剂高于技术要求规定的单耗,则超出单耗的部分由中标人按照买方实际用量免费提供,买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直至买方完成产量。
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买方与联合体签订一个总体框架协议。待框架协议生效后,买方分别与工艺包、催化剂、专有设备的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下的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href=" style="box-sizing: inherit; text-decoration-line: none;"> mgBr/100g的情况下,重整生成油反应器出口溴指数≯200 mgBr/100g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一年内每季度中一个月的化验分析数据(正常开工6个月后起算),并提供用户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各项信息必须可以确认,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 年 02月06日 17时至 2026 年 02月11日 18时,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20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信息见第8条。
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后,还须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方为递交成功。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02月2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招标机构: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邮 编: 113004 邮 编: 113006
联 系 人: 韩文锋
电 话: 024-52990850

电子邮件:
hanwenfeng@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异议受理联系人:孙义 电话:024-52990886
2026 年 02 月 06 日

附件:只读-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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