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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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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钢材批量采购(第三批)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HNGS20260161001
项目名称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2026年钢材批量采购(第三批)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运营事业部
采购需求人
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贸易事业三部
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
2026-02-10 14:00
评审价的确定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评为AA级的供应商,评审价可按该供应商的评审价格给予1%-3%的价格抵扣。
本项目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0%
评审价的确定:
需税率换算:评审价=平台响应总报价÷(1+供应商填报的增值税税率)*(1+最高限价基准税率)*(1-信用评价运用价格抵扣率)
注:(1)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结果为准。
1
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采购钢材8000吨(暂估)应用于深东大道项目建设。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将材料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1.2工期/服务期/供货期:供货期至项目完工,暂定2027年9月30日
1.3工程地点/服务地点/送货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海丰县鹅埠镇创智路至新福路Ⅰ标施工现场。
1.4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详见附件合同参考模板。
1.5其他要求:/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2
供应商基本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管理(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
(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须为响应材料国内生产经营厂家以及代理商或经销商
(5)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3
报价方式
单价: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分项报价清单填写分项报价
4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5
最高响应限价
最高响应限价28104000 元(基准税率13%)。分项限价见响应报价函。
6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1.有意参加响应的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在湖南省高速集团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注册、报名并参与报价,并将响应报价函(见附件)加盖公章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采购。2.供应商的含税报价及其按最高限价基准税率换算后(如有)的含税价格均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其响应将会被否决。3.供应商须确保采购交易平台线上报价清单所填含税响应总价与《响应报价函》内含税响应总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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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保证金
要求,响应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
响应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银行转账、电汇、网银)
(1)若响应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保证金由供应商的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若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应为县级及以上支行,且在提交响应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函及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若银行保函仅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须同时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业务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证明的原件。采购人(采购需求人)有权对响应保函进行真伪核验,响应人如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马栏山支行
账号:43001728661052502064
备注:汇款用途请注明:钢材批量3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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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湖南高速采购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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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10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和数量: 1~3 名。
11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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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运营事业部
联系电话:19397998103
通信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聚恒科技园1栋1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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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聚恒科技园1栋13楼
电 话:0731-8436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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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供应链运营事业部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聚恒科技园1栋13楼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 1314229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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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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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当期发票金额的95%,剩余5%根据项目款项收回情况支付。详见附件合同参考模板第9条“结算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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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质量保证期:从货物交货之日起至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2.结算价格计算方式:网价+固定综合费,网价参照到货当日兰格钢铁网( 3.附件1“供应商须知”1.1款第(4)点不适用本项目。
评审办法
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审价相等时,采购人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1)响应报价低的供应商优先;
(2)响应报价提交时间在前的优先。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预成交供应商提供简易询比公告供应商基本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确认预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情况。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基本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或采购结果备案前,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其响应无效。
附件:1.供应商须知
2.承诺函(供应商报价视为供应商承诺)
3.合同条款及格式
至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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