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检查。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报年检材料和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市民政局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行政中心附三栋一楼5133室)。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作出审查结论。
我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5年度年检结论。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社会组织管理办法》《长沙市社会组织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虚假填报和逾期未参加年检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3.2025年度浏阳市社会团体应检名单
4.2025年度浏阳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检名单
浏阳市民政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