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组织本项目公开招标活动。现对沈阳市金融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位投标人参与并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4016
2.项目名称:沈阳市金融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服务项目
3.项目预算:16.5万元,投标人进行总价报价,报价上限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4.标段(标包)划分:1个,选取1家投标人。
5.评估对象:沈阳市金融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6.服务内容: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沈阳市金融护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评估基准日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确定),现择优选取一家资产评估机构,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进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完成评估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信用查询
(1)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font-size: 19px">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2)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font-size: 19px">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font-size: 19p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
注: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4.报名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挂靠。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每个总部机构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总部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文件均无效(注: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同时需提供总部机构关于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履约能力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员,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8.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三、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操作须知
参加辽宁阳光采购平台发的项目,请详细阅招标文件及辽宁阳光采购平台服务指南,如平台服务指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请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平台会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完善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参与招标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2月9日16点至2026年2月14日16点(北京时间)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微软雅黑;font-size:19px">招标文件。
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投标人请通过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对公银行账户,以系统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将招标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招标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招标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且投标无效。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9点(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1份,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彩色扫描成册,以加密(压缩包加密文件)形式上传至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font-family: 微软雅黑;font-size: 19px">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上传成功(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人应对其负责。)视为放弃响应。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备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未按要求提交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说明:本项目无需办理CA锁。
2.开标要求:
开标时间:2026年3月2日9点(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5楼501室,要求投标人携带纸质投标文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注:授权代表携带授权书、身份证参加开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style="text-indent:37px;text-autospace:ideograph-numeric;height:37px">七、投标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金额:33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按辽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交纳),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人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以系统的“钱包支付”方式(参照平台端操作指引)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投标人注册手机发送,每个投标人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招标。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支持电话:报名等系统问题可咨询E交易系统,客服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
联系方式:王经理024-22899803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24-81663078
电子邮件:zxq@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