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2025年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
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2025年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6-02-10 |
|
详细内容:
|
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2025年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未终止
非快采
:2026-02-09
正文
正文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2025年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采购项目(标段编号:NMBBFA20260203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部署,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现全面加大对分散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与规模化应用的支持推广力度。为确保大量分散式光伏点位的发电数据实时、准确、高效采集并回传至新一代营销信息采集平台,进而实现发电量精确计量、设备状态动态监测、运行数据智能分析、电费精准结算等核心功能,计划为辖区内分散光伏并网点位配置智能数据采集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以实现电压、电流、功率、发电量等多维度数据的实时采集,故启动本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在每个分散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点(如工商业屋顶、光伏用户等)安装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4G通信模块设备对三相四线电表数据进行采集,将采集的数据通过SIM卡传输至采集主站平台。每个并网点需要一套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拟采购2000套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1.2.3采购预算:含税455955.00元。
1.2.4供货时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到货,无质量及安全问题进行到货验收。
1.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1.2.6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供货数量已达合同中规定的最大供货数量(2000套);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24个月);
3、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
无
无
详见询比公告
详见询比公告
详见询比公告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1份单项合同/框架协议金额≥15万元(不含税)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与数据采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5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响应产品(核心通信模块)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如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经营销售许可证明或销售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制造商“原厂”公章);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7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9号楼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层
邮 编:
010010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
董女士
联 系 人:
刘华宾、郭本英、张立红、邢晓阳、李广媛
电 话:
0471-3386508
电 话:
15354821423、15848944258、1764767556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nglihong@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4301016519100218411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询比标包文件
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呼和浩特分公司2025年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采购项目(标段编号:NMBBFA202602030002),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 “碳达峰、碳中和” 战略部署,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现全面加大对分散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与规模化应用的支持推广力度。为确保大量分散式光伏点位的发电数据实时、准确、高效采集并回传至新一代营销信息采集平台,进而实现发电量精确计量、设备状态动态监测、运行数据智能分析、电费精准结算等核心功能,计划为辖区内分散光伏并网点位配置智能数据采集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以实现电压、电流、功率、发电量等多维度数据的实时采集,故启动本项目。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在每个分散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点(如工商业屋顶、光伏用户等)安装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4G通信模块设备对三相四线电表数据进行采集,将采集的数据通过SIM卡传输至采集主站平台。每个并网点需要一套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拟采购2000套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1个成交供应商。
1.2.3采购预算:含税455955.00元。
1.2.4供货时限: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到货,无质量及安全问题进行到货验收。
1.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1.2.6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协议有效期,至以下任一条款到达时终止:
1、乙方供货数量已达合同中规定的最大供货数量(2000套);
2、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24个月);
3、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电能表工业级定制化4G通信模块
无
无
详见询比公告
详见询比公告
详见询比公告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2.1.4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签订的1份单项合同/框架协议金额≥15万元(不含税)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与数据采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2.1.5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制造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响应产品(核心通信模块)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如为代理商响应需提供响应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或经营销售许可证明或销售授权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加盖制造商“原厂”公章);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询比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1.7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8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2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2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日08时30分00秒至2026年02月13日17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6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蒙奈伦广场9号楼
地 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腾飞大厦F座25层
邮 编:
010010
邮 编:
010020
联 系 人:
董女士
联 系 人:
刘华宾、郭本英、张立红、邢晓阳、李广媛
电 话:
0471-3386508
电 话:
15354821423、15848944258、17647675564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zhanglihong@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4301016519100218411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09日
询比附件
询比公告.pdf
2026-02-09 16:54:30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