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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沧石路307国道与昌盛街交口增设交通设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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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河北省] 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沧石路307国道与昌盛街交口增设交通设施项目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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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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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本比选项目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沧石路307国道与昌盛街交口增设交通设施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1.项目概况1.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沧石路307国道与昌盛街交口增设交通设施项目2)项目概况:为改善沧石路307国道与昌盛街交口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拟在该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设备。3)比选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4)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5)工期:15日历天。6)质量标准:达到相关行业验收合格标准。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比选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2.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经理。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比选文件的获取3.1 时间: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6年2月 9日—2026年2月11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街道文苑街43号东侧二层。凡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2)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 12日09:00,比选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街道文苑街43号东侧二层。5.2 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予以拒收。6.联系方式比选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街1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聂海宁 13731107785代理公司:石家庄瑞昶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街道文苑街43号东侧二层联系人:薛世博联系电话:13582003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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