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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村高坪村景华村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此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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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村高坪村景华村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此件为准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6-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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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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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填表日期:2026-02-12项目名称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村高坪村景华村道路改造以工代赈项目(此件为准)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大鹏镇思乐村、高坪村、景华村占地面积(平方米)21146建设单位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刘建源联系人傅钰玲联系电话184****5513项目投资(万元)408.31环保投资(万元)0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2026-03-31建设性质新建备案依据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道路总长6678 米,硬化道路总面积 27282.3 平方米;道路铺设DN300 混凝土排水管 387 米;砌块石挡土墙总长 100 米,砌块石挡土墙总体积 100立方米;新建小型简易便民桥一座,长 9.8 米、宽 4米、高 3.5 米。主要环境影响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废气其他措施: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中含有CO、CO2、THC等污染物,通过类比分析,废气的影响范围在50-100m内,100m外基本无影响,为减少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及工程机械报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废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其他措施:为了减少雨天在施工现场形成的地面径流对附近的水质产生影响,建议项目在施工场地内开挖临时雨水排水沟,在雨水排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对场地内的雨水径流进行简易沉淀处理,并在排水口设置滤布,拦截大的块状物及泥沙。其他措施:通过对施工期产生的污水进行加强管理,合理排放,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污水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有环保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场地的车辆要合理调度,防止由于车流量过于集中而影响场址周围正常的交通。夜间车辆进出应禁鸣喇叭,一些噪音特别大的车辆,如拖拉机在夜间不宜使用,夜间作业时应文明操作,减少噪音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施工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如选择低噪声的机器,高噪声的设备应设置隔音屏,采用噪声较小的作业办法等。承诺: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 刘建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平南县大鹏镇人民政府, 刘建源 承担全部责任。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64508210000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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