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品目
采购单位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行政区域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7日16:31
评审专家名单
马见波、郑彭、杜麟、刘佳宁、林鸣明
总中标金额
¥550.1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房忠达、沈思思
项目联系电话
024-82612027
采购单位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创新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57901036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82612027
{本项目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2026-02-27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 margin:0auto; text-align:center; .subtitle{ text-align:right; .MsoNormal{ padding-left:20px; .pIndent{ text-indent:30px .underLine{ .imageSign{ position:relative; width:250px; height:250px; margin-left:calc(100%-200px); margin-top:-120px; .tableRight{float: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text-align-last:justify;.tableBottom{float:right;div[size="A4"]{background:white;width:17.18cm;height:24.62cm;display:block;margin:0auto;padding:2.54cm1.91cm;overflow:hidden;.table2{height:25px;p{height:30px;一、项目编号:JH25-210425-00145
二、项目名称: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中标(成交)金额:5,501,400(元)
评审总得分:98.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服务类
名称: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C20020800环境评估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实施内容,参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以及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的相关要求,开展本项目效果评估工作。
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根据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实施内容,参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以及生态环境部、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国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的相关要求,开展本项目效果评估工作。主要内容包括:1.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1)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园区基本情况、历史监测情况、前期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等资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掌握园区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空间分布及变化、地下水污染处理处置方式、修复及风险管控设施设置、过程监测数据等关键信息;(2)通过与设计人员、施工负责人、监理人员等进行沟通和访谈,明确效果评估的关键因素;(3)现场踏勘期间,进一步了解项目实施相关情况,包括核实现场状况与资料文件的相符性、修复及风险管控设施运行情况、现场工程实施情况、工程实施期间地块及周边敏感区域现状等。2.编制方案:依据园区前期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工程设计及施工方案等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情况,确定监测点位布设位置、监测因子和监测频次等,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要求,编制效果评估工作方案;3.建井采样与样品分析: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导则,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开展地下水监测井建井工作。同时,根据效果评估方案开展现场土壤和地下水采样与实验室检测工作;4.评估分析:对实验室出具检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管控修复是否达标,对于不满足管控修复目标的区域,提出整改意见;5.编制报告:管控修复工程实施达标后,结合前序工作基础,编制并提交效果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须通过专家评审。★二、商务要求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1)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费用为合同金额的40%;(2)完成现场所有样品采集及分析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后的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费用为合同金额的30%;(3)完成效果评估工作,并提交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30个日历天内,向乙方支付费用为合同金额的30%。4、验收要求: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4、验收要求:验收标准:按照采购需求执行,满足采购人要求。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验收报告: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标准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马见波、杜麟、林鸣明、刘佳宁、郑彭(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如下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500万元部分为0.8%;500万元~1000万元部分为0.4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9,25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地址:抚顺市东洲区兰山乡创新大厦
联系方式:024-57901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024-8261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房忠达、沈思思
电话:024-826120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抚顺高新区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项目效果评估招标文件(二次发布稿).doc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