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查询截 止时间为开标当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 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公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以上公告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因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采购相关工作,无法得知各潜在供应商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无法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系统,各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 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 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 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供应商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并在开标时, 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各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发起解密开始计算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无效)。(备注:请供应商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出来手写签字,并扫描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