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当雄县人民政府批准,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DXGT2025-004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宗地及地上建筑物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DXGT2025-0047号土地信息如下: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宗地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规划条件限制 |
DXGT2025-0047 |
当雄县109国道北侧、滨河二期南侧,供暖二期机房用地南侧 |
905.49 |
商业用地 |
40 |
容积率≤2.4,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14米(不包含女儿墙),绿地率≥15% |
规划要求 |
(一)具体规划要求以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提供的规划指标依据为准。 (二)对于出让宗地未作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买受人自行勘察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
注:宗地开发程度:依现状。
序号 |
名称 |
建筑结构 |
建筑面积(㎡) |
综合单价 (元/㎡) |
房产总价 (万元) |
1 |
地上建筑物 |
框架 |
542.32 |
1197 |
64.92 |
(二)DXGT2025-0047号地上建筑物信息如下: (三)本次拍卖采取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合并拍卖的形式即:
标的名称 |
面积 (㎡) |
评估价 (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土地使用权 |
905.49 |
93.08 |
158 |
1 |
64 |
地上建筑物 |
542.32 |
64.92 |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出让文件或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不允许联合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竞买人应当自行现场踏勘出让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现状条件无异议。 (二)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对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具备竞价资格。 三、公告、报名、拍卖 (一)公告:2026年3月8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 1.申请人可于2026年3月20日上午10时30分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18时00分(工作日,下同)到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2.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间截止至2026年3月27日下午18时00分,以此时间点之前实际到账视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申请人并于2026年3月27日下午18时00分前完成报名手续。 (三)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3月30日上午11时30分,限时竞价5分钟。 四、宗地及地上建筑物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等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或其倍数)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宗地及地上建筑物 |
158 |
1 |
64 |
(一)宗地及地上建筑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税费,其他费用的承担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未明确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竞得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二)成交当日买受人须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和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本次出让的地上建筑物成交价款须另支付至当雄县财政局。 (三)保证金账户: 开户单位:当雄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开户银行:农行当雄县支行 账 号:25830001040006946 保证金须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并备注:宗地编号DXGT2025-0047号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采取有底价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公开出让,拍卖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在拍卖公告规定的起始日,出让人将拍卖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的面积、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公布; (二)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三)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拍卖价格; (四)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拍卖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五)拍卖竞价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拍卖期限届满前登陆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买受人。 (六)本公告参与交易网址:.cn 六、其他事项 (一)违约责任 买受人不按约定缴纳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自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欠缴额1‰的滞纳金,超过60日未全额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二)交付宗地时间 出让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依现状向买受人交付宗地。 (三)出让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公告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相关关系人提出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公告内容出现变更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拍卖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四)开发建设时间:买受人在出让人交付宗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对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造成土地闲置,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五)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文件,在付清全部宗地及地上建筑物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后,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六)涉及各类保护区、文物点、历史建筑、环保、安全等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七)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为准。本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合理进行竞买安排,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信息。 (八)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由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委托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联系方式 出让人: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肖先生 13298957667 联系地址:当雄县人民政府院内 拍卖公司:西藏岗森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13659509645 联系地址:城关区蔡公堂街道园丁苑二区 当雄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2026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