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2月批次货物类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G20260404-5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2月批次货物类采购进行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2月批次货物类采购;
2.资金自有资金;
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5.送货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6.到货地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招标范围: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9.框架入围家数:1家
10.框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4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 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中国”→“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6.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业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资格要求
1、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本次采购货物中任意产品供货业绩一份。(注:业绩以合同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内容至少应包括、供货明细、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发票后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挂网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前需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七、解密方式:
解密方式:远程解密,供应商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采购项目管理-招标项目-开标阶段-文件解密,使用中招互联APP扫码解密。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供应商需保持手机正常使用或电脑网络通畅)。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沟通联系解决(平台联系方式:-左下角“联系我们”,具体链接: 号)执行,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服务费=按本指导标准计算收费*折扣率,其中,折扣率为90%。预算 30 万元及以下项目不打折,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②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③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2)场所服务费:①本项目场所服务费由中标人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
②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但无成交总价的入围、框架类项目,按采购限价或预估价1‰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成交供应商为2家及以上的,由成交供应商平均分摊或按照标段分配比例承担场所服务费,每标段每家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发 票:成交人在交纳场地服务费后,须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楼12号窗口开具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其他(1)场地使用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2)汇款时请备注:开标时间+代理机构简称或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刘工、朱工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471-6943385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系人:曹海明、雎俊卿、赵蓓、候瑞峰、钱晓芳、李艳飞
联系电话:15849369621、15547150435、18947155454
电子邮件:bjzwj2023@
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