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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招标/资审公告]桥东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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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张家口市][招标/资审公告]桥东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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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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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东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张东行审备字【2025】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东惠丰年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张家口东惠丰年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750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2545.68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154329.77㎡,总建筑面积88536.17㎡
。该项目分南北双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南区位于桥东区姚家庄镇西榆林村北,总占地面积116047.60㎡
,总建筑面积65879.17㎡;建设恒温仓、蔬果集散仓、交易市场、综合服务楼,检测中心等,同步建设配电室、换热站房、垃圾站、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北区位于桥东区东太平山,总占地面积38282.17㎡
,总建筑面积22657㎡,对原有建筑购置并进行提升改造,同步完善室外道路、停车场等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地点: 张家口市桥东区姚家庄镇西榆林村北皇城府地块、桥东区东太平山北环线与林园路连接处以北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 配式等各专业深化设计)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各阶段相关设计及预算等相关工作;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 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5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兼任?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4
个;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2 09:00:00至2026-03-18
17:3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0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标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盲评”。7.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张家口东惠丰年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或河北尚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招标人联系人:
杜伟,联系电话:0313-5909361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利为,联系电话:0311-85935668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3-5911719
电子邮箱:qdqztb@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
(元 )
桥东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无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东惠丰年农产品批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尚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创路3号绿色高端装备产业园5号楼3层336室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四号公寓一单元1119
邮编:
057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杜伟
项目负责人:
刘利为
电话:
0313-5909361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593566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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