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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7年含油污泥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服务(补充部分)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新疆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7年含油污泥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服务(补充部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新疆
发布时间:
2026-03-12
详细内容: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7年含油污泥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服务(补充部分)


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6-2027年含油污泥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服务(补充部分)

招标编号:ZY26-XJT40-FK00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7月,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事业部通过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2024-2027年含油污泥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服务公开招标(编号:ZY24-XJD14-FK042-00)),招标方选取了三名中标人,承担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事业部的含油污泥收集、转运、贮存及处置服务。本次根据招标方生产经营工作实际需求,拟对原项目进行补充招标。

2.2项目招标范围:

油气运销事业部拟定对油气运销事业部所辖区域内产生的含油污泥进行依法合规处置,做到含油污泥无害化达标处理工作,以实现含油污泥治理达标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本项目处理量以甲方实际委托处理量为准。处置过程及结果应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及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涉及项目征地、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待处理的废物。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每批次含油污泥收集、转运的工期以甲方作业通知单为准。

2.4服务的具体位置::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库车市,新疆巴州地区库尔勒市、轮台县、且末县(油气运销事业部辖区境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处理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配套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名,均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具有3年及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3)具有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至少连续5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以下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对应人员清单(包含姓名、学历、工作经历年限等信息)。(2)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3)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至少连续5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至少包含以下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加盖社保公章

3.3 设备要求:

(1)拟投入至少1座环保处理设施,站内安装监控视频,具备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环保处理设施内应建有至少1.5万方贮存量的贮存点,并具有分区防渗功能。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②防渗措施落实情况说明材料;③提供贮存点的现场照片。

(2)至少具有一套含油污泥处理设施,额定年处理能力3万吨及以上,同时具有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处理装置现场照片和政府部门关于处理装置的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含油污泥处理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对应的结算材料或发票扫描件。

3.5 财务要求:无。

3.6 QHSE要求:

3.6.1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6.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3-2025)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8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3)投标人未在“三商”黑名单惩戒期限内。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

惩戒主体

黑名单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它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已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cnpc/#/

外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com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9其他要求:无。

3.10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3.12报名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0312日至20260318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流程:请按顺序完成以下操作,其中①、②项须在购买时间内完成。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用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登录电子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业务管理平台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投标人或资格预审申请人重复购标的,概不退还工本费。

4.4特别说明:

4.4.1未在电子招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4.4.2未在电子招标平台报名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及办理投标。

4.4.3招投标环节相关费用支付操作详见附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招标商城用户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次招标采取在电子招标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电子招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建议(潜在)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通过“UKey->证书”及时查询和关注电子UKey的有效期,或预投标测试UKey有效性,避免因电子U-Key过期、锁死、失效等无法正常投标的不良后果。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3241000分。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提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大小: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

5.4.投标保证金递交:

5.4.1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2万元人民币/标包(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5.4.2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3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6.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将在相同媒介发布。

7. 开标

7.1开标时间:同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邀请所有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开标大厅”在线参加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

8. 技术支持

如对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8.1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8.2一般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技术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996-2175704(联系时间:夏季上午9:30-13:30,下午16:00-19:30;冬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QQ账号260544342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塔指石油小区

联系人:董女士 电 话:0996-2175590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0996-2175420 邮 箱:tangmen-tlm@

10.“中油新投”服务公众号

(1)欢迎您关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中油新投”服务公众号,及时获取招标公告、结果公告等动态信息。

(2)为您提供UKEY办理、投标操作、信息变更、财务须知等业务操作指南。

(3)帮助您获取业务咨询等的路径及联系方式。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附件: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招标商城用户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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