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209、冀公路〔2025〕21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3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监理”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境内。
2.2.2建设规模: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代建+监理”一体化包含12个路面养护工程。
2.1.3服务期: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及交工、竣工验收等全部相关工作。
2.1.4项目管理目标:
投资管理目标:以施工图批复的预算为投资控制目标。
质量管理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工期管理目标:12个月。工程档案管理目标: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代建+监理”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代建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建设管理工作。
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代建单位在现场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理,按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组织项目建设的实施。协助项目法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相关要求,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组织检查、考核等,负责落实整改;依据相关法规履行并承担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计量、资金支付、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责任;按项目法人授权审核设计变更;组织中间验收等专项验收,配合组织交工验收;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竣工文件并通过档案验收;负责本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管理;配合组织交(竣)工结(决)算,配合项目法人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2.2.2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完成本项目全线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等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行政审批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检验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3年(2023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中不曾在公路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