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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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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 |
发布时间: |
2026-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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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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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
2.建设地点: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
3.招标规模:修复哈素海坝坡2段1960米,其中1#长700m,2#长1260m。万家沟共修复挡墙9段总长335米,其中左岸3段,右岸6段,修复河道防冲坎12座。大朱尔沟共修复8段堤岸922m,其中浆砌石挡墙5段428m,左岸1段130m,右岸4段352m,格宾石笼护坡3段440m,左岸1段300m,右岸2段140m,修复道路305m和渠道20m。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
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堤防水毁修复施工
土默特左旗万家沟堤防水毁修复施工
土默特左旗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施工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jzzxnmg@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603室
邮编:010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6年03月25日-2026年03月30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土默特左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
联系人:赵乐
联系电话:15754882998
招标代理: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603室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71-3124438
九、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发布机构和时间
单位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3月25日
附件:
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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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堤防水毁修复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公司注册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
计划工期 |
25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309.38万元 |
招标内容 |
修复哈素海坝坡2段1960米,其中1#长700m,2#长126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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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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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土默特左旗万家沟堤防水毁修复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公司注册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
计划工期 |
25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603.67万元 |
招标内容 |
万家沟共修复挡墙9段总长335米,其中左岸3段,右岸6段,修复河道防冲坎12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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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土默特左旗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施工 |
企业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人员资质要求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公司注册的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函。 |
计划工期 |
25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 |
442.93万元 |
招标内容 |
大朱尔沟共修复8段堤岸922m,其中浆砌石挡墙5段428m,左岸1段130m,右岸4段352m,格宾石笼护坡3段440m,左岸1段300m,右岸2段140m,修复道路305m和渠道2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日时分至2026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2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请登录交易平台进行入库、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手册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查看。
7.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线上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7.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7.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7.5项目类别:工程施工-水利工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土默特左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
联系人:赵乐
联系电话:15754882998
招标代理: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603室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71-3124438
行业监管: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3号楼
联系人:郭科长
联系电话:0471-6621249
综合监管: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5988101
2026年3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土默特左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地址:土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联系人:赵乐联系电话:15754882998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建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巨海商厦603室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471-3124438电子邮件:jzzxnmg@ |
1.1.4 |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编号 |
项目名称:土默特左旗哈素海水库、万家沟和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工程标段名称:土默特左旗大朱尔沟堤防水毁修复施工标段编号: |
1.1.5 |
建设地点 |
土默特左旗大朱尔沟 |
1.2.1 |
资金来源 |
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大朱尔沟共修复8段堤岸922m,其中浆砌石挡墙5段428m,左岸1段130m,右岸4段352m,格宾石笼护坡3段440m,左岸1段300m,右岸2段140m,修复道路305m和渠道2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2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20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对工期有其他要求的,开、竣工日期与总工期不一致的,以总工期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
1.3.3 |
质量要求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评合格标准。发包人对质量要求有其他要求的:无。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工程资质设置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现行有效文件执行。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截止日投标信誉资格情况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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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1.9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无 |
1.10 |
偏离 |
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允许偏离最高项数:/偏差调整方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对本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补充文件。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6年月日时分前,在交易系统内的“提问”栏目以网上提问的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提问做出的答复。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月日时分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登录交易系统,在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章的PDF回函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文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答疑文件”后,即视为已经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交易系统“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自行登录交易系统,在系统内的“答疑文件下载”栏目以加盖电子签章的PDF回函文档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文件后,方可下载查看答疑、修改、澄清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发布“答疑文件”后,即视为已经送达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交易系统“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未及时查阅“答疑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在诚信信息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转出;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本标段保证金查询中任意一个呼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5.电子保函办理:登录交易系统通过系统中电子保函办理入口办理投标银行保函、投标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6.鼓励投保人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7.其他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的说明:(1)本项目对在“信用中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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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无。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无。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3.7.1 |
投标文件编制 |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可以填写到3.1.1(9)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
3.7.3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而成。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法人章或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4.1.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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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
解密时间 |
解密时间:10分钟注意:因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因影响解密进程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延长解密时间;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
5.2 |
开标程序 |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等待开标:各交易主体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开标。2.查看投标人: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已到,开标大厅自动提取所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投递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单。3.标书解密:按照系统,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密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处理方式:(1)因呼和浩特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原因影响解密进程时,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投标情况延长解密时间;(2)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3)其他解密异常情况按照应急处理办法执行;4.标书导入:解密全部完成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截止后,进入标书导入环节。开标大厅展示最终解密结果,公布成功解密投标人名单,并备注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原因(若有)。5.唱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6.系数抽取:抽取本次开标需要的系数(如有)。7.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期间在线提出,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线答复。8.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内蒙古自治区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如项目使用远程异地评标,副场专家通过副场专家库抽取。 |
6.4.1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数量为≤3名 |
7.2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形式:电子保函、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等,具体形式以合同中约定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签约合同价)5%,具体金额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10.1 |
招标控制价 |
□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4429300元 |
10.2 |
暂估价 |
不设暂估价□设暂估价 |
10.3 |
暗标评审 |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科学合理、简洁明晰,杜绝重复冗余现象发生,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超过1000页。 |
10.4 |
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10.5 |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10.6 |
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10.7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综合监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0.8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10.9 |
异常低价甄别 |
当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0%,且可能低于该投标人个人成本影响履约的,投标人应当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合理性、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和人工费用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
10.10 |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
1.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财务审计、信誉、获奖证书等方面的内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已入库资料信息为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无效业绩、信誉处理,不予以计分。2.中标后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hhhtTF)贰份(U盘),要求内容完整并能正常读取,同时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贰份(用于备案存档),纸质投标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附二维码)、装订,未中标的投标人不需提供。3.扫黑除恶:凡在本项目中存在威胁招投标市场公平公正,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恶意竟标,暴力围标等行为的,可向呼和浩特市水务局举报,举报电话:0471-6621249。4.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截止日投标信誉资格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项目所在地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生产事故(以具有管辖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信用中国”网站(
(15)投标企业所使用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存在失信行为。
(16)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要求实施联合惩戒予以限制投标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0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施工组织设计;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电子件。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可以填写到3.1.1(9)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材料。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交易系统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凭证。
4.1.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推荐中标候选人
6.4.1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4.2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指出各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7.合同授予
7.1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2履约担保
7.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2.3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履约担保金额。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标办法(施工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同的,根据综合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如果综合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表决推荐,并在评标报告中写明推荐过程。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9款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技术标:40分综合标:15分经济标:45分其他标: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A×70%+B×30%,A为招标控制价,B值计算方式:当n(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5≤n<9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9≤n<13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13≤n<17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3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当17≤n<21时,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4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B(以此类推)。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1) |
技术标评审评分标准 |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5分) |
根据项目情况,视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综合评定,包括不限于准备方案、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工艺及流程、主要技术措施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质量通病及施工难点、预防和治理措施等,评委依据方案赋分,优良得3~5分;较好得1~3(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质量保证措施(4分) |
根据项目情况,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综合评定,包括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项目实施过程质量控制等。评委依据方案赋分,优良得2~4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4分) |
包括不限于进度计划、进度保障措施、进度网络图或横道图等,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合理性、可行性。优良得2~4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投资控制措施(4分) |
针对减少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优化设计、施工方案等内容,依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提出切实可行的投资控制、有效降造措施,要求措施合理、测算过程详细、准确。优良得2~4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与控制措施(4分) |
安全生产目标明确,针对本工程提出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措施,要求措施合理、详细、可操作性强。优良得2~4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绿色环保施工方案(3分) |
绿色施工方案编制科学、全面、完善、可操作性强,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四节一环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优良得2~3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措施(3分) |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措施明确、合理、可行的。优良得2~3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工程资料管理(3分) |
工程资料管理责任明确,措施合理、可行的。优良得2~3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合理化建议(3分) |
根据投标人建议的合理性。优良得2~3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3分) |
根据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及进场计划科学合理性。优良得2~3分;较好得1~2(不含);一般得0~1(不含)分。 |
劳动力配置(2分) |
根据劳动力配置合理性。优良得1.5~2分;较好得0.5~1.5(不含);一般得0~0.5(不含)分。 |
季节、夜间、赶工施工方案(2分) |
根据本项目工期计划,所提供的提供季节、夜间、赶工施工方案合理、有效、满足工程要求。优良得1.5~2分;较好得0.5~1.5(不含);一般得0~0.5(不含)分。 |
2.2.4(2) |
综合标评审评分标准 |
技术负责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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