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委托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3月1批次货物类采购(询比1)组织询比采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HG20260104-073
2.2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3月1批次货物类采购(询比1)
2.3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标段最高限价(元)
1
呼和浩特供电公司2026年3月1批次货物类采购(询比1)
HG20260104-073
HG20260104-073
10kV带电作业绝缘杆类工器具
284846.7
具体货物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2.4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2.5交货时间:2026年5月10日
2.6到货地点:买方指定仓库地面交货
2.7资金企业自筹
注:(1)以上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以采购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2)采购明细表内容与系统不符时,以系统为准
(3)技术规范书中涉及货物数量与采购明细表中数量不一致,以系统为准。
(4)技术规范书中出现的商务资质要求均无效,以采购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服务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发票及查询截图等);
3.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3.1.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1.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省份选择全部)(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9.1.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项目负责人:董政
开票咨询:0471-3477645
9.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中标服务费金额:以招标最高限价作为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费率×90%,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代理服务费费率计算标准。30万元以下项目不打折。
(2)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通道北路74号
联 系 人:刘工、朱工
联系电话:0471-6943385
监督联系人:高亚男
监督电话:0471-6943714
异议邮箱:hhhtwzgyc@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方银座2号写字楼1012室
联 系 人:马学敏、赵光亭、林晓龙、贾博、毕立峰、马斌、宋涛、乔飞、徐阳
电 话:0471-5619823、19524719037、18047182371、15163009628、13087111520
电子邮件:bhzbnmg1@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