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PSA单元吸附剂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PSA单元吸附剂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PSA单元吸附剂招标人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化工三剂2026年度预算,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PSA单元吸附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5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使用,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核准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产品范围: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PSA单元吸附剂采购,采购数量196.88立方米
(实际需求数量由投标人根据设备结构核算,装填富裕量不低于总量1%),详见技术规格书。
2.2交货期:2026年6月1日前到货。
2.3交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镇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物资储运中心库房。
2.4交货方式:卖方送货。
2.5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附件: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催化汽油加氢脱硫装置PSA单元吸附剂采购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法律纠纷,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复核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输入“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简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然后搜索);
④.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查询网址: 以及 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为准,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⑤.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style="box-sizing: inherit;">⑥.投标单位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
(备注:上述及下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④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第⑤⑥项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核实)
3.3投标人财务要求:
①要求提供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需有审计单位印章或骑缝章,复印件上数据必须清晰可见;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②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不存在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均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查询渠道 级。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3.5投标人应是产品制造商且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制造商投标,应当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证明文件:
①.网外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者银行开户许可证、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
②.网内制造商投标:投标人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制造商身份证明材料,建议要求提供云梦泽相关截图。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截至投标日),同类型气源(加氢装置低分氢),原料气量不小于25000 Nm3/h规模,至少3套氢气变压吸附提纯(PSA)吸附剂供货业绩。出具最终使用用户的业绩证明、技术协议、采购合同。用户使用业绩证明至少包括:产品型号、装置名称、装置规模,投用时间,用户联系方式,业绩签字或盖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26日23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31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商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开票地址、电话、联系人、开户行、开票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5缴费之后,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自行开具标书费发票。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检查Ukey在有效期内(或有无锁定),并及时办妥(或解锁)U-Key,具体办理流程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4月8日09时5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项目收取,本项目为2 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缴纳时,投标人需切换至《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数字化管理平台》缴费,其登陆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7.开标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7.3 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现场。
8、其他:
8.1、电子招标平台操作:
①.注册登录:(潜在)投标人必须先完成“投标人注册”,然后方可登录电子招标平台;
②.操作学习:注册用户,请以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登录电子招标平台,在页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下载、安装、学习;
③.操作应用:请按照“工具中心”中的“投标人用户手册”和“投标人应用视频”等,安装 “投标人客户端”、U-key 驱动、“盖章驱动”、“昆仑银行支付控件”等投标必须的工具和插件,并按指南制作、应用,保证投标成功。
8.2、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①.技术支持: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3 再转 6(电子招标平台);
②.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990-6265233。
*8.3、招标工本费发票获取:投标人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 style="box-sizing: inherit;">*8.4、招标服务费缴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中标人应按《招标服务费收取标准及缴款信息》规定的收取标准及招标代理机构缴款通知的金额(按照差额累进制费率计算),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通过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发送,投标人需在收到缴费通知单3日内完成缴纳,招标机构方确认收款后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账号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基本信息绑定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中标服务费及中标通知书下载地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专业)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业务四部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兴路218-201.204至213号(石油大厦)
邮编:833699
联系人(同异议联系人): 杜轶 李阳
电话(同异议联系电话): 0991-69018080990-6265122
电子邮件:xj_duy@
10.其它
10.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
10.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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