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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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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所属地区: |
浙江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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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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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码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一期码头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2509-330300-04-01-35098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波市象山县外干门作业区,拟利用岸线约470米,一期码头工程建设3#、4#泊位(3#泊位为5万吨级滚装泊位,4#泊位为5万吨级通用泊位)、异形平台及港池水域疏浚工程;同时新建长度6.5公里的支航道(在码头与象山港主航道之间水域),支航道规模按满足5万吨级海工船满载乘潮单向通航、4万吨级杂货船(控制吃水10.9m)双向乘潮通航的标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技术规范书编制、招标图、投资概算编制、设计配合、现场服务等),划分为1个标段。
2.3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任务在接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5天内完成测量外业,10天内提交测量成果;10天内完成物探调查外业,15天内提交物探成果;水文观测外业结束7天内,提供报表数据及原始记录(rawmaterial)、报表数据,外业结束21天内,提供水文测验分析报告;45天内完成全部勘察外业,60天内提交全部勘察成果报告。设计任务在勘察数据提供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勘察数据提供及初步设计批复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竣工图编制在项目交(竣)工完成后60天内完成。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施工图批复或行政许可决定书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泊位等级3万吨级及以上沿海新建码头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3.3 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4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4月15日9时45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宁波浙海风母港装备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贤庠镇蒲门村日星铸业厂对面海风电母港项目部门卫
联 系 人:陈巍
联系电话:1373637975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 1 号华浙大厦 906 室
联 系 人:陈涌顺、俞寅超(项目负责人)
联 系 电 话:0571-85109295、0571-85271292
监 督 部 门: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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