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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县][采购/资审公告]清河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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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清河县][采购/资审公告]清河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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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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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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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河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CK-026
项目名称:清河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平台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48.28万元
采购需求:清河经济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平台运维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和
(
(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4月02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
方式: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4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网上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
3.投标文件需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
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供应商)须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邢台市清河县
联系方式:赵宝安电话:0319-8292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E-08
联系方式:耿韶佳电话:0311-8960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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