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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病理)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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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病理)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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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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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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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病理)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JSZC-320206-JSHY-G2026-005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17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206-JSHY-G2026-0059 项目名称:无锡市惠山区人民医院医共体检验(病理)中心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463.9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折扣率为40%,投标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优惠率=1-折扣率。如: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为优惠率60%(相对应折扣率为40%),即中标后外送检测服务费按检测项目江苏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折扣率40%(优惠率=1-折扣率)的价格支付。】 采购需求: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单位为医共体医学检验(病理诊断)中心部分需要外送检测的检验项目提供检测服务,以满足区域医疗临床诊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一年期满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列“诊疗科目”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内容;3.供应商具备物流/冷链运输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的,需提供和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的委托协议以及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投标时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扫描件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扫描件;9.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供应商为被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所聘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返聘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列“诊疗科目”能承担本项目的服务内容;3.供应商具备物流/冷链运输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委托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的,需提供和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的委托协议以及第三方物流/冷链运输团队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满3年,则要求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供应商的被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在职员工,须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供应商为被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所聘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退休返聘劳动合同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 13:30 (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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