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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曙光采油厂井站溢油防控及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名称: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曙光采油厂井站溢油防控及治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辽宁
发布时间:
2026-03-27
详细内容:

井站溢油防控及治理招标公告


井站溢油防控及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YTFGS2603-FW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随着油田开发进入中后期,曙光采油厂井场、站场部分基础设施腐蚀老化严重易造成管线泄漏污染环境,需对曙光采油厂各生产区域进行防污染应急布控及治理;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油辽曙发[2026]3号;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350万元(不含税);资金成本。

  2. 招标范围:(暂估)利用人工配合机械使用隔油栏、围油绳等方式对曙光采油厂井站内外管线及涉水区域进行提前防控、有效布控,并及时排查泄漏隐患和防止油污进一步扩散,同时对油污泄漏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泄漏现场无油污、无杂物。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工作量安排。中标人负责对施工现场勘察、实施有效布控、清理油污泄漏现场、油污运输、录取影像资料、整理整体施工资料等相关工作。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3. 分包规定:不允许

  4. 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5. 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曙光采油厂区域。

  6. 主要技术要求:

2.5.1 技术标准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

《辽河油田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油辽字〔2020〕140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3号)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5.2技术质量要求

技术要求;

2.5.2.1 围控技术要求:使用围油栏防止溢油扩散,使用吸油绳辅助围控和收集溢油。

2.5.2.2 清除技术要求:使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其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9类)或危险废物,且核定载质量≥1吨的运输车辆;核定载质量≥5吨的吸污车;压力≥120mpa的高压清洗机等机械设备进行溢油回收。

2.5.2.3应急设备与物资要求:配备足够的围油栏、吸油绳、应急车辆定期检查更新和维护,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用使用。

2.5.3质量要求

2.5.3.1 投标人负责将敏感区域及涉水区域按照招标人要求提前布控及防控,防止油污泄漏时油污外溢。

2.5.3.2 投标人负责施工现场泄漏时第一时间进行细化布控,防止油污进一步扩散。

2.5.3.3投标人负责将泄漏点的油污等污染物全部清理干净,对涉水区域的漏点清污质量达到三天时间内无油花返出现象,对非涉水区域的漏点清污质量达到三天时间内无油污返出现象,并负责清运到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分公司油泥处理公司。

2.5.3.4投标人要求保证泄漏污染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24小时内清理干净,面积较大的或特殊情况的依据招标人现场实际情况定完成期限。

2.5.3.5投标人工作完毕后应达到场地整洁,不得造成二次污染,由属地单位负责现场验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无;

3.2.2安全生产许可证:无;

3.2.3其他强制性资质:无;

3.3关键岗位人员和队伍要求

3.3.1关键岗位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大专及以上文凭;

(2)技术负责人:1名、大专及以上文凭;

(3)安全管理人员: 1名、大专及以上文凭;

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如当月为9月,需提供6、7、8月缴费证明)。

3.3.2拟投入队伍要求

拟投入队伍数量:至少45人,其中包括高空作业人员至少1人。

提供施工人员清单及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或与投标人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务公司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如当月为9月,需提供6、7、8月缴费证明)。其中高空作业人员提供高处作业证扫描件。

3.3.3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外部企业,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招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投标人运输车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其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9类)或危险废物,数量至少有1台,且核定载质量≥1吨;至少1台吸污车且核定载质量≥5吨;至少1台高压清洗机且压力≥120MPa。

设备自有或租赁均可,自有的,提供照片及发票扫描件;租赁的,提供照片、发票扫描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租赁合同有效期应覆盖本项目运维周期)。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30日的溢油防控类或井站清污类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10.7.1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网站(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2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style="box-sizing: inherit;">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详见附件)

3.8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3月 27日至2026年4月1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2. 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6. 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 4月9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 font-weight: bolder;">20000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2. 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其他

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37100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1.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022320000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为便于财务月末对账,月末最后两天(工作日)请中标单位不要缴纳招标代理费。

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必须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招标编号”等汉字字样。)

代理费发票为纸质版专票,需当月自取,以免因跨月导致丢失。标书费发票开具电子普票,预留的手机号开标后请关注“诺诺网”的短信。代理费发票领取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辽河油田物资公司一楼东财务,咨询电话:李女士 0427-7305816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1. 开标时间:2026年4月 9日 08:30:00

  2. 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3. 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 style="box-sizing: inherit;">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衣女士

    联系电话:15942771789

    电子邮箱:lhyimeng@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兴隆台采油厂)

    联系人: 白龙 联系电话:0427-753880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4006696569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中国石油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2026年3月27日

    附件:招标公告附件-一般招标项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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