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诱捕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诱捕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202601BA20020038163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3.14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烟草甲和烟草粉螟二合一(二合一环保固态药剂)复合型诱捕器2910个,满足招标人库区烟叶、物资储存区域及运输过程虫情监测需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诱捕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复合诱捕器采购项目: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或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注: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至今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6投标人须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出的除外,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则其投标无效)。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前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记录的,则其投标无效)。
3.10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以招标人核查结果为准)。
3.11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被司法机关判处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及以上〕等严重行政处罚的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7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04月03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 1410 个(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甘庄街道红塔物流中心甘庄仓库)。招标人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中标人应当无条件予以执行,不得因地点变更要求增加费用或出现供货不及时情况发生。
7.3质量要求:
(1)性信息素诱捕器应可同时诱捕烟草甲及烟草粉螟。
(2)性信息素引诱剂为环保固态片剂。
(3)保证性信息素引诱剂使用周期长,持续释放时间达6周以上。
(4)保证性信息素引诱剂作用范围大,每个作用点的作用面积达64―100O。
(5)保证粘虫板的粘合力强,保持粘力的时间达6周以上,粘捕害虫的效果显著。
(6)生产日期均在足够使用期限时间内,包装完好,无破损、残缺现象。
7.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7.5包装及运输要求:
(1)包装: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装卸、防潮、防震、防锈等,以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运输:中标人负责办理货物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保险应办理道路运输所有相关的一切保险。中标人应将物资完好无损的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卸货地点,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受潮、污染等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6验收检查
(1)交货前,中标人应对所供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包装等进行全面的检验,确保货物完全满足招标人需求。
(2)招标人及其代表有权对货物进行验收检查,以确定交付货物的技术规格、质量、性能参数等与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相一致。
(3)货到后,招标人应按本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验收检查,任何被检查出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要求替换时,中标人必须在收到招标人换货通知3天内无条件替换被拒绝接受的货物。
(4)招标人对中标人所供货物的检验和接受不能排除中标人对其产品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责任。
7.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7.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网站》、《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法规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5-221007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覃老师、郑老师
电话:0871-65337174
电子邮件:77592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