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四标段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审字〔2024〕92号、唐审投资审字〔202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与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71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6900万元,建设规模:居民用户庭院管网及户内设施提升改造,涉及29个小区共计40521户,改造燃气管网472.3公里,更换民用物联网表193463块;城区干线输配系统提升改造,改造中压干线23条,共计27.15公里,建设地点:唐山市。计划工期:57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唐山市城市燃气输配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四标段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部内容,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建设手续、施工验收及移交等相关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711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1.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含城镇燃气工程)乙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GB1级)资质。
3.1.2业绩要求:自2021年01月0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燃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1、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燃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设计单位名义参与的)或设计业绩;2、负责施工的公司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燃气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独承揽或以施工单位名义参与的)或施工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7 12:00:00至2026-04-03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1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7.其他公示内容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电话:0315-2513320
电子邮箱:ztbbgs805@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唐山市路北区北新东道31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63000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蔺先生 |
项目负责人: |
马志勇、王昌建 |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5-5309616、15733333836 |
传真: |
/ |
传真: |
0315-5309616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hxzb0315@ |
网址: |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0 |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