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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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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招标公告】 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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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发布时间: |
2026-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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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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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公告 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1.2采购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5项目概况: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留营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区工程11#地块工程施工(基坑除外)电缆、混凝土采购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标段,详见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清单。2.3交货期: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批到货。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5货物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2)业绩要求: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1、2标段要求:含电缆供货;3标段要求:含混凝土供货)业绩。(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1 个标段提出参加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0 元,售后不退。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二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标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购 人: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663号联 系 人:申女士电 话:13603311582 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联 系 人:黄金鑫电 话:0311-69052002邮 箱:ahzb6@采购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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