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施工武邑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武邑县兴武路、兴苑街排水道路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武数政审批[2025]32号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国有资金占比,100%
建设单位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2.1概况:本总23901.46估算价1519.587759万元,建设规模:武邑县兴苑街(河钢路-欢龙路)雨水、污水、通信、电力等市政管网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贯通改造武邑县城区
和内容对武邑县兴苑街(河钢路-欢龙路)雨水、污水、通信、电力等市政管网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进行贯通改造。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最高投标限价1519.587759万元。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达到现行国家验评标准合格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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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
3.具备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其他相关资质条件)(R。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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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其他:。?4
3.自///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
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名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情况由招标人填写?
8经理当日经理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业绩。□3.(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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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n/)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2026年4分□其他:/。5.2逾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13.1招标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讯地址:武邑县建设路109号;联系人:谷阳,联系电话:0318-5713402,电子邮箱:/。
2026年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