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DL20260003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干警食堂后勤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 3月 2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标方法中“四、评标信息”进行更正,详细如下(评分准则中原“评分内容”不变,仅对“评分依据”进行更正):
序号
评分项
原评分准则
更正后评分准则
2
5.拟安排的项目
负责人(仅限
一人)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为其缴交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服务经验证明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附相应年限的社保证明(不要求在同一单位缴纳,累计满足即可)作为得分依据;
3.证书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4.学历要求需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和学信网查询截图,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监管机构或市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如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
3.第2项提供符合要求的证书以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截图(
3.第2项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求提供证书及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地址:深圳沿河北路2006号罗湖区司法大厦
联系方式:欧阳先生 0755-25031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 分机号8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滕
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 分机号821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