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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招标/资审公告]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兴隆县雾灵山生态旅游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
公告名称:
[兴隆县][招标/资审公告]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兴隆县雾灵山生态旅游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
所属地区:
河北
发布时间:
2026-03-27
详细内容:
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兴隆县雾灵山生态旅游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兴隆县雾灵山生态旅游区提升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兴数政投字【2026】1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雾灵山生态旅游区范围内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包括打造“雾灵天路”主题,修复打造“莲花池”、龙潭瀑布、仙人塔、顶峰等主要核心点,主要涉及增设防护围栏、修缮景区步道、原有道路改造、种植花卉、增设标牌、亮化美化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1)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要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7

16:00至2026-04-0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4-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标 人: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兴隆县 联系人:张冰洁

电话:0314-505656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双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项目负责人: 闫薇 联系人:王佳美 电话:0314-26795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兴隆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电话:

0314-505350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隆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双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兴隆县



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四人沟万华小区D区11#楼2-1703(仅限办公室)







邮编:



067399





邮编:

067000







联系人:



张冰洁





项目负责人:

闫薇







电话:



0314-5056568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4-267950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418733194@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翠桥支行







账号:



/





账号:

041100120930005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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