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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公告名称: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
发布时间:
2026-03-28
详细内容: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拟对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联系人:陈女士



3、联系方式:0751-5363656



4、联系地址:乳源县沿江东路1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4402322026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保证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的时效性,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采购人按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框架协议征集方式择优确定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乳源瑶族自治县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提供预算、结算评审,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评审。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00,000.00元,服务期为2年。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分包名称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人 类型
1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3月27日至2026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操作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



征集人: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03月27日



相关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投标人可使用下述格式,也可使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现任我单位_____________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附:代表人性别: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对于银行、保险、电信、邮政、铁路等行业以及获得总公司投标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投标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是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任________职务,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现授权(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全权代理人,就“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项目采购[采购项目编号为SY25GZ088.]的投标和合同执行,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特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包号: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













































序号 报价内容 报价类型 计价单位 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 权重(%)(%) 折扣(%)(%)


注:本《报价明细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



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



日期:{日期



-第1页-



(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



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进度的承诺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



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



日期:{当前日期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第1页-



一般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评审点具体描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投标(响应)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充分理解投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7、我单位承诺,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8、我单位承诺,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我单位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9、我单位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天。



10、我单位承诺,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11、我单位承诺,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应服务,报价以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的报价表中填写的报价为准。



12、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13、我单位承诺,一旦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4、我单位承诺,若我单位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贵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本投标(响应)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投标(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造成损失,概由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我单位对本次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说明:



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4402322026000001



征集人: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委托代理机构: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27日



第一章征集邀请



广东盛远招标有限公司受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委托,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一、征集项目编号:K4402322026000001



二、征集项目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三、征集项目简介:为保证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的时效性,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采购人按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框架协议征集方式择优确定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乳源瑶族自治县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提供预算、结算评审,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评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00,000.00元,服务期为2年。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特殊资格条款



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智慧云平台的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云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的服务进行系统操作。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云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校验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云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客服服务电话:020-88696588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征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7日00:00:00至2026年04月03日23:59:59(北京时间)。



(二)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



(三)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7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



八、本征集邀请在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征集人: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征集人地址:乳源县沿江东路1号



征集人邮编:512700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51-5363656



采购监督机构: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机构地址:乳源县沿江东路1号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监督机构联系电话:0751-5363676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报价方式:1、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供应商以折扣率形式报价,折扣率越小,则报价越低。实际结算价=按评审费计费标准计算的应付费用×70%×入围供应商中标折扣率-考核扣费。供应商报价应以“%”为计算单位,不得小于等于0,不得超过100%,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折扣率的示例说明:如评审费用标准为100元,入围供应商的中标折扣率为70%,则以100×70%×70%=49元的价格结算)。注:如供应商报价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 框架协议采购分类 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3. 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4.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
6.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响应的服务的技术、商务等条件应当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2、服务项目包含货物的,响应文件中应当列明货物清单及质量标准。
7.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0.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12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120天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1. 征集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每个入围供应商固定额收费:人民币1950元/家。
12. 入围结果公告 入围结果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
13. 入围通知书 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
14. 框架协议签订 征集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智慧云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 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 本次采购不组织现场考察。
16. 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直接选定
17. 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 (1)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类型:采购单位;
18. 特殊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


2.2总则



2.2.1适用范围



一、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



二、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



2.2.2有关定义



一、“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并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货物项目框架协议的供应商应当为响应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三、“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



四、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



五、备用电子响应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响应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



六、“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



2.3征集文件



2.3.1征集文件的构成



一、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征集邀请;



(二)供应商须知;



(三)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资格审查;



(五)入围评审办法;



(六)响应文件格式;



(七)拟签订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



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2.3.2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2.4响应文件



2.4.1响应文件的语言



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



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



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征集人和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2.4.5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当按照征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



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2.4.6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服务项目单价按照单位采购标的价格或者人工单价确定。服务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费用,能够折算入服务项目总价的应当折入,需要按实结算的应当明确结算规则。



二、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



三、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签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



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



四、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



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



一、(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



二、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



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



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



2.5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



2.5.1开启及开启程序



一、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2家的,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



二、开启准备工作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如在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开启



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



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后,自主决定是否参加网上在线开启,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2.5.3资格审查



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



2.5.4评审



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



2.5.5入围通知书



一、征集人或者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



二、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



三、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6签订框架协议



一、征集人(需要明确为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采取统招分签、还是委托统一签订)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如为联合征集的,牵头征集人负责组织其他征集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各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云平台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二、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纪律要求



2.7.1评审活动纪律要求



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征集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



(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四、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五、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



七、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



八、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



九、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



十一、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



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



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8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



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框架协议订立阶段,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征集文件中采购需求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采购需求外的征集文件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征集过程、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乙方负责答复。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二次竞价、顺序轮候过程和成交结果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



四、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框架协议的订立阶段或合同授予阶段的质疑。



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提交质疑资料。



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质疑函正本1份;



(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



(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



询问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1-8228655



通讯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北江路2幢电信综合楼四楼



邮编:512000



投诉受理单位: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七、投诉受理单位: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时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2.9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



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



2.10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一、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1)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



(6)出现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否



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1征集项目概况



为保证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的时效性,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采购人按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框架协议征集方式择优确定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乳源瑶族自治县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提供预算、结算评审,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评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000,000.00元,服务期为2年。



3.2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采购包1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评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3.3技术要求



1.分包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1)标的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2)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项类型 服务项名称 服务项对应描述
1 服务内容 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为保证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预/结算评审的时效性,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采购人按县政府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框架协议征集方式择优确定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乳源瑶族自治县本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提供预算、结算评审,根据财政投资评审的需要提供专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相关评审。


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





3.4商务要求



1.分包名称: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服务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1)量价关系折扣: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否



2)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或分期付款



3)支付时间和条件: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入围供应商于每季度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书面报送评审项目费用结算表(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在双方对数确认后,向采购人开具相应发票,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涉及建设单位委托的评审项目,按单个项目结算,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入围供应商支付评审费用,采购人负责协调结算流程衔接。



4)考核(验收)标准方法:



(一)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遵循并服从采购人有关评审管理制度及工作规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相关考评及管理。



(二)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更换投标时提供的评审工作人员,需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员更换应遵循资质和职称对等或更高替换原则,即新替人员职称、注册造价资格等应等于或高于原人员职称和资格。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未按相关要求擅自更换的,停止委托评审任务3个月。



(三)采购人可根据服务过程中的评审实际情况要求入围供应商增加工作人员,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调换工作人员。入围供应商未能按采购人通知要求增加或更换合适的工作人员导致项目评审无法正常开展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项目任务且不支付任何服务费。在委托过程中,采购人如果发现入围供应商工作人员存在严重违规行为,有权要求入围供应商在2天内更换工作人员并中止该项目审核,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入围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入围供应商若拒绝更换工作人员的,视为根本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入围供应商全额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服务费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入围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专职服务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每次响应采购人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如累计3次响应采购人时间超过24小时的,且无正当理由的,停止委托评审任务3个月。



(五)每一年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采用单项业务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将考核结果与评审业务量、评审费用结算直接挂钩。年度综合评分排名在最后的,暂停承接业务12个月。服务期满,采购人可与核减率(占70%)+项目考核(占30%)的综合排名第一、第二的入围供应商(排除暂停承接业务12个月及以上的入围供应商)签订续约合同,直接获得下一服务期入选资格(除有与相关政策相冲突情况外)。



(六)对出现评审质量问题的处罚



为实施对入围供应商审核成果准确性的监督,采购人有权委托有关部门、其他入围供应商或由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入围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项目的成果文件进行交叉复核(免费)、抽样复核、审查。如经复审发现入围供应商的审核成果与复核结果存在差异且偏差率i超过以下情况的(偏差率i分3种情况考虑):A委托入围供应商提交的定案稿(初稿)与采购人投资评审中心复核的最后定案金额对比;B被审入围供应商的审核成果与复核入围供应商的审核结果(经与被审入围供应商等相关单位盖章确认)对比;C被审入围供应商的审核成果与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结果对比。其中i=(入围供应商审核金额-经确认的复核金额)/经确认的复核金额),且证实是入围供应商审核成果存在问题的,采购人对相应的入围供应商作出如下的处理:



1.i在±3%-±5%之间,对负责评审的入围供应商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处理。但偏差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10%,偏差超过2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20%。



2.i在±5%-±8%之间的,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30%,偏差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40%。



3.i在±8%-±10%之间的,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50%,偏差超过5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60%,3个月内不再委托评审任务。



4.i在±10%-土20%之间,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70%,偏差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80%,6个月内不再委托评审任务。



5.i>±20%,采购人将扣减评审费用的100%,12个月内不再委托评审任务。



6.对已拨付评审费但事后需要抽查或审计的项目,若入围供应商提供的审核结果问题需扣减相应入围供应商评审费的,在该入围供应商今后实施的项目评审费中抵扣。



7.经(或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中标供应商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查,发现每年度单项评审质量偏差率≥5%的项目数量超过2项(含)以上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再参与乳源瑶族自治县财政投资评审业务,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供应商的委托服务协议关系,中标供应商需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单个项目除偏差考核外,还将进行量化考核:







































































































































































序号 被扣罚的情况 相应扣罚处理
1 未按协议书上要求时间完成审核 每超时一天扣5分
2 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审核资料 每缺一处扣5分
3 报告(含初稿,修改稿)不按要求实行三级负责制或漏盖单位公章 每次扣5分
4 金额填写、汇总数计算错误 每错一处扣5分
5 未经同意直接补充资料、退审预、结算资料 每出现一次扣20分
6 未按规定做好对数或现场查勘工作 每出现一次扣5分
7 费率记取错误 每处扣5分
8 清单定额套用错误 每处扣5分
9 主材、设备类询价需提供询价依据,未按要求提供 每项扣5分
10 审核过程中,未及时将遇到的问题反馈给采购人 没有反馈扣10分,反馈不及时扣5分
11 出现未能客观、负责、耐心地参与审核工作,未能主动积极配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态度差每次扣10分,较差扣8分,一般扣5分,满意不扣分
12 审核中未报经同意擅自调换审核人员或审核人员未在评审中心备案的 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3 出现不自律、不保密、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 每出现一次扣10分(根据情节严重及合同约定,可停止委托业务,甚至终止合同)
14 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 停止委托业务
15 其他情况


对单个项目评分考核,①评分结果≥90分的项目,为优秀;②80≤评分结果<90的项目,为良好,采购人将按单个项目的10%扣减入围供应商的评审费用;③70≤评分结果<80的项目,为一般,采购人将按单个项目的30%扣减入围供应商的评审费用;④60≤评分结果<70的项目,为较差,采购人将按单个项目的50%扣减入围供应商的评审费用;⑤评分结果<60分的项目,为差,采购人将按单个项目的100%扣减入围供应商的评审费用。项目评分结果,由采购人书面告知。对中标供应商出现评分为差等级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其委托关系。对现场查勘尤其是在预算审核中发现合理问题,节约财政资金,可视节约资金情况在年度综合评分中给予加分。



(八)逾期的处罚:



建设单位报送资料齐全,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因素,未能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时间提交初稿和定案稿给釆购人投资评审中心复核或对复审意见处理不及时的,经书面向采购人投资评审中心申请获同意延期的除外,按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5个工作日内的,扣减评审费用的20%。



(2)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又未达到10个工作日的,扣减评审费用的50%。



(3)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扣减评审费用的100%,并终止委托服务协议书关系。



(九)入围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通过有关部门查处核实,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采购人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



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造成采购人及相关单位损失的;



2.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



3.采用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擅自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



5.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



6.拒绝接受采购人跟踪核查的;



7.不按要求提供档案材料的电子扫描文件和保管评审资料的;



8.在年度服务情况调查中,被建设单位实名反映并经查实,在评审过程中态度恶劣,或对评审项目有恶意拖延行为的。



(十)入围供应商不按规定程序审核或出具虚假、依据不足的审核报告,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的,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偿付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入围供应商及其评审人员的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存在因涉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资料,给评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不得再参与评审业务。采购人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服务期间若发生入围供应商或其评审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情节严重的终止服务合同。



(十三)对拒绝接受釆购人监督检查和管理的中标供应商,釆购人有权终止其与釆购人合作的资格。



(十四)釆购人若发现中标供应商的资质被降级或吊销的,釆购人有权解除委托服务协议书,并对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依法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5)违约责任:



(一)入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封闭式框架协议入围资格或者退出封闭式框架协议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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