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对《金秀年鉴(2026)》编纂出版服务项目进行询价。诚邀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单位)前来参与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名称:《金秀年鉴(2026)》编纂出版服务项目
招标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
项目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
一、采购项目的标准要求
《金秀年鉴(2026)》由国家标准年鉴书号及封面、扉页、金秀瑶族自治县地图、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示意图、图片彩页、内文及内文彩页等部分组成(包含编辑说明、数字看金秀、附录、索引等辅助资料),装订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圆背式精装本。相关要求如下。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该书的编纂、设计制作,申请国家标准年鉴书号(如乙方不使用中国标准年鉴书号,需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与甲方无关)和印刷工作。印刷册数为500册(含出版社留存40册)。整本书总页码控制在500页内。该书规格为大16K版本(210mm×285mm),封面使用200克太空梭铜版纸,覆哑膜。封面封底裱3mm进口荷兰纸板,局部烫金、烫银,磨砂UV工艺,环衬使用230克米色特种布纹纸,内文使用80克纯质纸彩色设计印刷。负责年鉴内容的收集、编纂、编辑、排版、校对,提供彩色样书(需提供2次,每次提供4本),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等。装订方式:锁线精装,方脊,单本塑封。制作《金秀年鉴(2026)》手机版、网络版电子书及二维码。以及一些配套材料(以双方协商为准)。乙方需将《金秀年鉴(2026)》搬送至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五楼办公室)。最终的采购标准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最高限价
不超过人民币9.8万元。
三、采购评审与公示
本次采购采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式。评审结果将在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报价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供应商(报价单位)须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含)新闻出版局印刷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出版物印刷业务。
(三)供应商(报价单位)存在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五)中标单位严禁转包,一旦发现转包的,招标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赔偿相关损失。
五、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价单:含具体制作规格参数,以及国家标准年鉴书号、编校、排版、印刷等具体项目价格费用的报价明细。报价单必须密封,密封袋外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公司资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含)新闻出版局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报价单位)公章。
六、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符合相关招投标资格规定及本项目参与的单位,请按要求在2026年5月26日18:00之前将投标资料密封后送达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或按要求在2026年5月26日18:00之前将投标资料密封后寄送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以寄出地寄出的时间为准),逾期送达(寄出)的或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报价材料送(寄)交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镇荣兴路53号),邮编:545799,联系人:罗敏强,联系电话:0772—6215436。
八、其他说明
本次询价结果审定及解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班子(扩大)会议负责。
金秀瑶族自治县史志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